上限就是限价,规定明确的限价,投标人报价不能超过。而下限没有明确界定,一般是下浮不超过15%,如果明显太低,且没有资料证明为何如此低,也可能被废标。
标底和招标控制价是由招标人自行编制或委托具有编制标底资格和能力的代理机构编制的,是工程造价在招投标阶段的两种表现形式。
标底(预期造价):标底是指招标人对招标工程项目在方案、质量、期限、价金、方法、措施等方面的综合性理想控制指标或预期要求,简单地说就是“预期工程造价”。
扩展资料:
编制原则:
(1)中国对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是投资控制实行的投资概算审批制度,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原则上不能超过批准的投资概算。因此,在工程招标发包时,当编制的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招标人应当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2)国有资金投资的工九游行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人可以设标底。当招标人不设标底时,为有利于客观、合理的评审投标报价和避免哄抬标价,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招标人应编制招标控制价。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星空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标底必须保密。 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不得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是指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
中国对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是投资控制实行的投资概算审批制度,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原则上不能超过批准的投资概算。因此,在工程招标发包时,当编制的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招标人应当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招标控制价的作用决定了招标控制价不同于标底,无须保密。为体现招标的公平、公正,防止招标人有意抬高或压低工程造价,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不得对所编制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上浮或下调。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控制价时,应公布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价总价。同时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报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招标控制价是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人在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的限额范围内,设置的招标控制价,一般应包括总价及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用以控制工程将设项目的合同价格。
招标控制价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4、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
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6、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
7、其它相关资料。主要指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等。
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星空十七条 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标底必须保密。 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不得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