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帐价值: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证的,按凭证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帐价值。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
《新会计准则》规定将企业接受捐赠资产的价值作为"捐赠利得"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①接受货币资金;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②接受非货币资金,以公允价值入账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二,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
事业单位接受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同时按事业单位接受该固定资产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
固定资产安装完毕转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同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在建工程
三,给捐赠方提供了税务发票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
应交税金——营业税
扩展资料:
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
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和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等;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等。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我国实施新税制的产物,是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而设定的,专用于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一种发票。
专用发票既具有普通发票所具有的内涵。同时还具有比普通发票更特殊的作用。它不仅是记载商品销售额和增值税税额的财务收支凭证。而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购货方据以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对增值税的计算起着关键性作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1、接受时:按新会计准则(有企业直接按税法规定)确定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材料"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科目。
2、企业计缴所得税:如果捐赠收入金额不大,所得税费用负担不重,直接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接受捐赠是指企业接受国内外地方政府、社会团体或个人赠予的各类固定资产,入账时应以有关发票或参照市场同类固定资产,加上应由企业负担的费用等资料确定其价格;
如捐赠的是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还应估计其新旧程度,按其净值记入“资本公积”账户,“资本公积”账户是所有者权益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取得的资本公积。
扩展资料:
一、税法关于接受捐赠的相关会计规定:
1、2008年1月以前,企业接受捐赠的资产,应将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确认为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金额较大,可以分5年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2008年1月1日以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星空十一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八)项所称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和个人自愿和无偿给予的货币性或非货币性资产。接受捐赠收入,应当在实际收到捐赠资产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二、编制会计分录时的格式:
1、应是先借后贷,借贷分行,借方在上,贷方在下;
2、贷方记账符号、账户、金额都要比借方退后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贷方在右。
3、会计分录的种类包括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其中简单分录即一借一贷的分录;复合分录则是一借多贷分录、多借一贷以及多借多贷分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接受捐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1、事业单位在获得捐赠财产时: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专用基金-- 接受捐赠财产
2、使用时:
借:在建工程--捐赠工程××
贷:银行存款
3、峻工决算时:
借:专用基金--接受捐赠财产
贷:在建工程--捐赠工程××
同时: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对于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根据捐赠物的不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三种不同的规定:
(1)接受捐赠物为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2)接受捐赠物为无形资产时,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
(3)接受捐赠物为未限定用途的财物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应区分货币资金捐赠和物质资产的捐赠分别进行处理.
接受货币资金捐赠的核算时,应该将该笔资金列入在"专用基金"中来核算,也即在"专用基金"账户中应增设"接受捐赠财产"二级明细账户来进行会计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用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