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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你是那个城市的?医保视同缴费具体的规定可以提供下吗?

时间:2023-02-27 09:11:19来源:网络作者:维度经济网

医保视同缴费年限最新规定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医保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家实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前,职工个人档案记载的在国有企业、县级以上集体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期间,依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可计算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

例如广西省是这样规定的。(各位亲,具体规定要看当地的人社局医保局的官方公布哦。)

在统筹地区规定用人单位及职工应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之前,职工在国有企业、县级以上集体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期间,依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可计算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可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主要有以下几类:

    1.企业经过正式招工、录用、用工的工作年限(招工表上需有当地劳动局盖章);

    2.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的工作年限;

    3.退役军人在军队服役的年限;

    4.城镇下乡知识青年下乡期间的时间。

     申报认定方式:

    1.单位可在网厅申报参保人员医保在职转退休的同时上传视同缴费年限材料,也可提供材料到就近的医保经办服务点进行申报。

    2.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材料到就近的医保经办服务点进行申报。

什么是医保视同缴费年限?

您好: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累计年限,其包含实际缴费年限与医保视同缴纳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
相对的,实际缴费年限是指,按照政策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后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称为实际缴费年限。对于因某种原因单位或个人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视为欠费。欠缴月份无论全额还是部分欠缴均暂不记入个人账户,待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补齐欠缴金额后方可补记个人账户。职工所在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期间,职工个人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所足额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并计算为职工实际缴费年限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参加居民医保人员就是一年缴费一次,停止缴费则停止享受医保待遇。

我国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一样都对缴费年限有要求,只有达到缴费年限后,退休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而国家并没有统一明确缴费年限的数值,目前各个省份都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本省的年限标准,所以不同地方对于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要求的规定不一。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职工医保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方法

法律分析: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和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办法是一样的。

1、到退休时能否领取养老金与是否缴纳医疗保险没有关系。只要您在到达退休年龄时,女工人身份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最低满15年的,可以申请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

2、国家政策可以认定视同缴费的,可以视同缴费的,比如当兵,上山下乡插队知青等,

3、实行缴纳医疗保险制度之后参加工作的,按照实际缴纳医疗保险的年限计算,不存在视同缴费年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星空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星空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星空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医保的“视同缴费年限”,是如何进行定义的?

序言:对于视同缴费年限有很多保险都是有的,很多人都熟知的有养老保险,但是大多数人的医疗保险其实也是有缴费年限的。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是在城镇中或者是机关事业中参加工作的人或者参加工作退休后的人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一个可以评判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是否可以退休的一个重要指标。对于大多数人来讲视同缴费年限的重要作用,但是不同的职业的人员有不同的缴费年限的、评估标准。

一、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退休条件

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男士们的医保缴费需要满25年,而女士的医保缴费则比男士少5年。这样才能符合医疗保险的退休条件及退休标准。达到标准后就可以办理退休。即可以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对于城镇的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的老人中人和新人的评估标准不同。在事业机关中的老人中,人和新人都是具有具体的时间规定的。企业职工的医保是从年限。根据不同类型的企业单位实施的时间和时间临界点也不同。

二、该如何评估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众所周知的养老保险缴费系统、缴费年限是按照各地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时间为界,而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却是按照各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时间为界限,所以即使是同一个人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和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也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具体的时间还需按照每个地方的法律实施方式、各地的具体情况为准则。但值得注意的是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应超过养老视同缴费年限。

医疗保险缴费系统缴费年限是可以后再后续补缴的。但是这一部分后续补缴的金额是不会再返还到自己的账户中,所以可以知道医疗保险也是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并且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与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是不同的。它的年限是超过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并且有具有上限。医疗保险是从缴费年限在达到退休年限后是需要继续缴费还是停止缴费,这个这需要关注,每个人的居住地是是否有实际的缴费年限限制。

医保哪年之前视同缴费

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

扩展资料

一、缴费标准

1、基本医疗保险

用人单位按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含退休职工)工资总额的6%缴纳;在职职工个人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从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占所在单位职工比例超过市规定标准的则按市里有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县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县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

2、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按每人每年120元的标准(含退休职工)缴纳,其中用人单位负担70%,职工个人负担30%。用人单位中途参保的,须按全年标准补缴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

二、缴费方式

1、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于每月1至10日全额缴纳。全县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县财政按月全额直接划拨,其他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县地税部门根据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征收计划按月征收。

职工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2、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用人单位于每年1月底前一次性缴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疗保险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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