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如下:
条件:
博士: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6个月。
工程类硕士: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硕士/双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本科/学士学位:毕业满5年,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大专:毕业满7年,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中专:无参评资格。
流程:
1、市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个人——所在单位——单位主管部门——评委会。
2、区县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个人——所在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评委会。
3、非公单位人员、流动人员、自主择业军队干部:
(1)档案在重庆的。个人——所在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人事代理机构所在地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评委会。
(2)档案在异地的。个人(持异地查档记录)——所在单位(与参保单位一致)——参保地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评委会。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规定,其中,工作单位、档案存放均在重庆的,须有1年以上社保缴费记录(市内外可连续计算);工作单位在重庆、档案在异地的,须在重庆工作1年以上(以社保参保记录为准);工作单位在异地、档案在重庆的,须在重庆存档1年以上(以存档记录为准)。
评职称在所在单位申请。
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对于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各级人社部门要专门设立职称申报点,其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
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由申报点直接受理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
除另有规定的行业或地区外,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河北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同时提交申报电子材料。评审相关表格在《河北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下载栏目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统一使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作的表格。
职称
最初源于职务名称,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标志。职称与职务: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步产生了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评价与聘任岗位相分离的需要。
即“评聘分离”,职称的概念也相应发生了变化。聘任的岗位称之为“专业技术职务”,简称职务;而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则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来标识,简称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