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个人不支出,由单位补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单位承担,是单位没按时缴纳社保造成的。
按照法律规定,自欠缴之日起计征的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应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但在实践中,有些单位会要求员工个人承担个人部分金额的滞纳金,于法无据,属于违法操作。多见于个人挂靠单位补缴情况。
下岗职工补缴下岗前费用,理应全部由单位承担,但单位和员工私下达成协议,全部由个人承担,不然不给你办。因为目前大多数地区的社保机构只接受单位补缴,不接受个人补缴,所以有些人为能达到补缴目的,能凑够15年的缴费年限,办退休,领养老金,考虑到依法维权,困难重重。
扩展资料:
根据2011年7月份实施《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产生滞纳金,由用人单位承担。同时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不给职工交社保的企业,要按社会保险法规定标准履行自己的义务,企业不给职工按时足额交社保的情况有很大的改善。
养老保险滞纳金收取标准:0.5‰。
养老保险滞纳金计算方法:养老保险滞纳金=应缴费总额×欠费天数×0.5‰。
注意:每个城市养老保险政策不同,因此所需缴纳的滞纳金也存在差异,具体扣费标准请咨询当地社保局。
为完善养老保险政策,某市补交养老保险滞纳金规定:
1、超过补缴本金40%的按40%征收;
2、滞纳金总额超过8000元的,按8000元征收;
3、因病办理提前退休的,滞纳金总额超过5000元的,按5000元征收。
扩展资料:
六类人群可补缴养老保险
《意见》对补缴适用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共六种情况,分别为:
经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办理正式招工手续,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因为工作调动落空中断劳动关系等)的原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工人(含计划内长期临时工、城镇户籍的临时工)未参保或中断缴费;职工因自动离职、开除、除名、刑满释放后无公职等原因未参保或中断缴费;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新参保手续;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以及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不满15年;
企业职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时,以前年度缴费基数达不到全省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的人群。
三类人群明年底前可补缴养老保险
《意见》对此明确规定了具体处理意见,其中,三类符合条件人群可按规定于2024年12月31日前补缴养老保险费,2024年1月1日后将不再办理。
经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劳动、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正式招工手续,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因工作调动落空中断劳动关系)的原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工人未参保或中断缴费的,分三种情况进行补缴:
1995年12月31日前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因工作调动落空中断劳动关系)的原固定工,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可申请按企业在职职工身份和相应的缴费比例、缴费基数补缴1992年7月至1995年12月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含利息,下同),不补缴不计算缴费年限。
1996年1月1日起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1995年12月31日前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因工作调动落空中断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可申请按合同制职工身份和相应的缴费比例、缴费基数补缴自参加工作至1995年12月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补缴不计算缴费年限。
1996年1月1日起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