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事业单位的视同缴费指数是各省确定的。
2、其次具体标准是根据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级别、岗位薪级等因素决定。
3、最后视同缴费指数=岗位指数+薪级指数+退休补贴指数。
一般来说,视同缴费年限的视同缴费指数主要有三种情况:
1、机关事业单位
机关事业单位的视同缴费指数是各个省市自行制定的,主要是根据退休时的职务等级、岗位薪资和退休生活的补贴等标准,最后综合计算得出的。
一般视同缴费指数主要用于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以及基础养老金中平均缴费指数的计算,这两个点都是影响养老金待遇的重要因素, 所以计算视同缴费指数的方式,是会影响大家的养老金待遇的,而且根据各省市的计算方式不同,大家最终的视同缴费指数也是不一样的。
2、统一视同缴费指数
以各个地区来说,也有的省市是直接统一视同缴费指数的,比如上海市的视同缴费指数就是统一按照1.0计算的。
凡是1993年至2010年缴费工资指数低于1.0的,也按照1.0计算。
凡是2011年至2013年的缴费工资指数,分别按照不低于1.0、0.85和0.75计算。
那这种统一视同缴费指数的方式,在一个省市之内大家人人平等、待遇也是一样的,这样就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3、没有视同缴费指数
有些省市根本就没有视同缴费指数,比如山东省等很多地区就没有设置视同缴费指数,那相应的视同缴费指数,都是按照实际缴费的平均缴费指数计算的,但是这里也有规定,个人要保证社保的实际缴费年限最少不得低于48个月、也就是4年的时间。
那如果大家在缴费的时候是按照300%缴纳的,那在这种情况下,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就比较划算;如果是按照60%缴纳的,那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话就比较吃亏,而视同缴费指数具体如何,完全是根据自己的实际缴费而定的,那以个人的角度来说,这也是比较公平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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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月数+实际缴费指数之和)÷(视同缴费月数+实际缴费月数)。
中年退休实际平均交费指数,是历年的缴费指数(含视同缴费指数和实际缴费指数)之和,被累计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之和)相除的结果。
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指数都是1;实际缴费年限的缴费指数是实际缴费基数与本年度劳动者所在省非私营企业在岗人员平均工资的比值。
平均缴费指数越高,退休人员领取的退休养老金越多。
视同缴费指数,遵循改革前后待遇平稳过渡和衔接的原则,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统一测算基础上,设定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视同缴费指数表》,工作人员退休时,根据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视同缴费指数表》确定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表》的具体设定办法,另行制定。
计算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如下:
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是指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人员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称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它是由参保人每年的缴费基数除以当地上年的职工平均工资,得出缴费当年的缴费工资指数,如此每年计算一次,到退休时,把每年的缴费工资指数相加,然后再除以实际缴费年限得出的。
例如:根据上述公式,全省2013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实际个人缴费基数为2000元,全省2014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500元,实际个人缴费基数为2200元,则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2000/4000)+(2200/4500)/2。
你理解有误,计算也不准确。2000元为缴费基数:2000x0.3=600元,缴费就是600元。如果当地最低缴费基数低于2000元,你就缴纳600元,如果高于2000元比如2500元,2500元的缴费就是750元。 这个最低缴费基数就是缴费比例60%,换算成缴费指数就是0.6。
人社部规定社保缴费不能低于当地缴费基数的60%,不得高于300%。也就是你说的0.6、3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巧悉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哗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