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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办理居住证社保满半年还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时间:2024-08-25 09:11:11来源:网络作者:维度经济网

东莞市清溪镇办居住证需要什么资料?

一般需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照相回执、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如果近一年内在东莞市缴纳社保累计半年的,不需要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可凭社保缴纳明细表直接办理。

办居住证需要带什么资料或证明?

办居住证需要带的资料以及证明是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条件的照片收据;流动人口户籍收据;提交居住地址、就业、学习证明材料之一。
一、办居住证的所需材料
《人口居住登记申报表》申报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代申报居住登记的需提供代申报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报人居住地址证明材料。申报人相片。要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提出申请的,经办人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以合法稳定居住为由提出申请的,经办人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学校出具的购房合同或住宿证明。
二、关于居住证
居住证是中国部分城市针对非当地户籍的人员在城市作长期居住、工作和生活时的一个凭证,以便享受当地的一些福利、待遇和政策。除常规使用的CPU芯片IC卡居住证以外,部分省份已开始使用电子居住证。居住证可以绑定银行账户,利用居住证查询账户余额以及省内外银行间汇款、支付业务。还可以“刷证”乘坐贴有居住证服务标识的公交车辆。而且可以通过自助申报平台,在申领居住证以及申请居住证项目变更、续期等功能的自我实现。
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第四款规定:“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来穗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已录入系统,但经核实发现来穗流动人口提供虚假居住登记信息的,在系统予以注销居住登记信息,已发放《广州市来穗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同时作废,居住证予以注销并收缴。

东莞居住证的办理流程?

东莞居住证办理流程是: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居住证明、近期相片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受理点进行初步核对、打印居住证申请表;申请表交申领人签名确认、出具受理回执。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办理居住证都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居住证都需要的材料是:
1、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2、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4、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在广东东莞办居住证需要什么资料 需要单位证明吗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身份的材料);

2、符合资质的照相回执(照相馆拍摄居住证证件相时会打印);

3、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即居住登记时的回执);

4、提交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

1)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一项即可)

①工商营业执照

②劳动合同

③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2)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一项即可)

①房屋租赁合同

②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③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以连续就读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一项即可)

① 学生证

②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5、前往办理地点填写《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扩展资料: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一条为了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制定本条例。

星空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四条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口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房产、信用、卫生计生、婚姻等信息系统以及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采集、登记工作,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共享,为推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转移接续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供信息支持,为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提供便利。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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