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的题干如下:
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该公司章程草案有关要点如下:
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600万元。各方出资数额、出资方式以及缴付出资的时间分别为:甲出资18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70万元、计算机软件作价出资110万元,首次货币出资20万元,其余货币出资和计算机软件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缴足;
乙出资 150万元,其中:机器设备作价出资100万元、特许经营权出资50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缴足;丙以货币270万元出资,首次货币出资90万元,其余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付100万元,第3年缴付剩余的80万元。
具体的问题如下:
1、公司出资人的首次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首次出资总额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P54)在本题中,三个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为110万元,未达到注册资本的20%。
2、公司出资人的货币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货币出资总额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三个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为340万元,超过了注册资本的30% 。
C |
试题分析:①错误,股份有限公司中,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②正确,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作价出资。③正确,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对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度对公司承担责任,由于该公司是四个人开的,就应以200万元承担全部债务。④错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股东才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保留②③,选择C。 点评:此类试题要求学生掌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知识。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称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是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 万元。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题难度适中,要求学生在掌握书本知识的基础上对材料进行分析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