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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A为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将部分工程合法分包给了B,B又转包给了C,A与B签的是下浮点

时间:2023-08-24 18:04:47来源:网络作者:维度经济网

A把工程承包给B,然后B又和C签合同承包给C,那B 和 C之间的合同有效吗?

B和C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 但这个案例的问题是,A和B之间的合同上是否规定了不允许B将工程转交给第三方的内容,如果有,B将面临合同无法履行违约的风险。 期间B单方不允许C干了的问题,B是违约的,B单方解除合同是需要有合理的理由,比如说出现了合同中规定的必须解除合同的事由,如果只是因为看C效益好了单方解除合同的,C方可以依照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要求B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A公司是总承包单位,将某分部工程分包给B公司,但是B公司以代理人的掩饰身份再次转包给C个体施工队伍。

A公司默认的情况下,是有连带责任的;A公司可以控告B公司,但是胜诉权可能被取消了。 我刚学的,不知道准不准确,你可以到律师事务所 咨询一下。

甲方与A公司签订总包合同,再分包给B,甲方可以直接付款给B吗?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谁是合同当事人,谁享有有相对应的权利,承担相对应的义务。 A公司与甲公司签订总包合同,A公司与B公司签订分包合同,这是两个合同,合同约束的当事人不同,所以甲公司不可以直接付款给 B公司。 有常态就有变态。如果甲公司、A公司和B公司三方协商一致:可以由甲方直接付款给B公司。也未尝不可。

甲单位将一建筑工程的施工发包给了B公司,B公司又将其全部交由C公司完成,请分析ABC存在的合同关系

A与B合同有效,B与C无效,因为bc属于违法转包。

承包商A承包一工程后将部分工程分包给B,B与C签订原料供货合同,后B未给付货款。C将A起诉至法院。可以吗?

当然不可以了。因为A不具备被告的主体资格。 B与C签订的合同,B就应该承担责任。除非三者之间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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