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施工承包合同包括两种,分别是总合同与年度合同以及总承包合同与分承包合同
总合同与年度合同。施工期在1年以上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已批准的总工程项目与施工单位签订总合同(或总协议书),然后再根据年度建设计划签订年度合同。
总承包合同与分承包合同。一个建设项目需由几个施工单位(或勘察设计单位)共同施工(承包)时,建设单位就全部工程与一个主要施工单位签订总合同,总承包人再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签订分承包合同。总承包人就整个工程向发包人负责,分承包人就其所承包工程向总承包人负责。按经济合同法规定,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等工程,也可由几个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分别签订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又称“基本建设工程承揽合同”。是指中国合同法上的概念。施工单位(承包方)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发包方完成一定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而建设单位(发包方)及时验收工程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依中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有以下特征:1.其客体为特定工程的勘察设计或建筑安装成果;
2.其发包方须为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建设单位,其承包方须为具有建设勘察设计或建筑安装经营资格的施工单位;
3.其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具有严格的计划性,并受到国家的特殊管理和监督。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农民工其实也还是要签订劳务合同的,因为打算在一个地方长期工作,下去签订劳务合同就是对个人权利的一种保障,也是对自身利益的一个保障,它是一种法律形式,确定我们的权利和义务确定劳务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农民工签订了相应的劳务合同,基本上就相当于有了一个保障,比如说劳动合同已经签订要工作一年,这一年之内每个月工资水平比如是3500,或者说5000,然后公司负责安排相应的工作,自己的工作内容大概都包括什么,这些上面都会有详细的描述,这些都确定了,你会有一个较为稳定的工作状态,而且签订了劳务合同,基本上就算是正式员工,一些大一点的劳务公司还要给缴纳一定的社会保障,算是一个非常不错的福利。
签劳务合同对于农民工来说很远,因为虽然说的轻巧,劳务合同里面会规定工作的内容,薪资水平放假不干了之后违约了之后都怎么办这些东西,但是这对于农民工来说显然是不好理解,因为合同是通过法律形式通过书面形式确定下来的一个东西,他的语言肯定是非常官方非常严格的,对于农民工来说这些东西不好理解,也不清楚它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东西,没有专业知识,还有可能因为签劳务合同被坑,因为里面完全可以规定一些霸王条款,你又没有什么法律常识,这就很难去分辨。
农民工在外面打工很不容易,因为大部分的工地都是一些临时性的工作,干一天有一天的钱没有什么社会保障,五险一金之类的什么都没有,所以说签订劳务合同其实是一个挺不错的保障方式,只不过合同内容是否科学合理,就要进一步的去论证了,通过求助律师事务所或者通过求助其他的渠道来得到正面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