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可以。同一辆新购车辆,仅能在补助项目中选择一项进行申领,重复申领无效。同一辆旧车,仅能参与一次汽车更新换代补助项目的申报,重复申报无效。
法律依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车购税资金管理和使用遵循以下原则:
(一)突出事权。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要求,保障好中央财政事权所需的相关支出,并根据不同时期发展目标对地方财政事权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二)保障重点。应当重点保障国家重大战略目标和纳入国家交通运输规划的重大项目建设。
(三)注重绩效。应当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四)各司其职。各级财政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项目和资金申报、审核、执行、监管等相关工作。
不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为中央税,作为中央收入上缴中央财政,属于中央直达资金,不是中央预算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主要来源是通过财政预算方式集中的国营企业上交利润和税收,以及城乡各项税收等。
买车不只是按照标价缴款难么简单,还需要办理各种手续,缴纳各种税费,下面就给题主分析一下购车需要缴纳的几种税费:
车辆购置税
购置税是由税务机关征收的购置税制设置范围内相关财物的行为和财产征收的税收。如车辆购置税等。车辆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
车船税
车船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应依法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如果是超过130万的豪车还需要多交10%的消费税
消费税(Consumption
tax/Excise
Duty)(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购车是需要交纳的税费就只有这几种,如果是进口车的话其实还有关税、
财政部发布车购税资金管理新规
本报讯 记者吴敏报道 近日,财政部出台《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明确,车购税资金的审核和下达将采用项目法分配和“以奖代补”两种方式。车购税资金管理和使用应遵循突出事权、保障重点、注重绩效、各司其职的原则。
《暂行办法》中所称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以下简称“车购税资金”),是指中央财政从车辆购置税收入九游排用于支持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资金。车购税资金支出范围主要包括,国家高速公路和普通国道支出,界河桥梁(隧道)、边境口岸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设施、国家级口岸公路支出,普通省道、农村公路支出,综合交通运输支出,重要内河水运支出,重大自然灾害影响的交通运输安全应急保障支出,交通运输智能化信息化支出,国务院批准同意用于交通运输的其他支出。
车购税资金的审核和下达主要采用项目法分配和“以奖代补”方式分配。交通运输部根据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交通运输中长期规划等,编制交通运输五年发展规划或专项规划,对地方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将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纳入“十四五”交通运输规划项目库(以下简称“项目库”)。对纳入项目库并完成有关前期工作且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交通部根据车购税年度资金规模、项目具体补助标准、核定的项目车购税资金金额、地方申请及项目建设进度等,提出项目年度资金安排建议并报财政部审核,财政部在审核后下达资金。
对于采用“以奖代补”方式分配的事项,《暂行办法》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明确相关建设、养护目标和任务,会同财政部门建立满足“以奖代补”考核需要的真实、动态、可考核的数据支撑系统(以下简称“数据支撑系统”)。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根据各省(区、市)建设任务、养护任务完成情况及财政投入等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以奖代补”。
《暂行办法》强调,各级财政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加强对车购税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车购税项目和资金申报、审核、执行的管理监督,建立“谁申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如车购税资金使用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车购税项目和资金的申报、使用过程中,出现利用不正当手段套取车购税资金等情况,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将按职责分工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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