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环保局办理环评手续。
需要带上有效证件,在当地环境保护与监测部门办理,环评有登记表、报告表、报告书三个类别。
如个人从事秸秆回收经营活动,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伤机关申请注册登记,提交本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法律分析:秸秆回收利用项目政策包括:1、通过政策鼓励扶持,引导农民自主自觉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不焚烧秸秆。2、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主要包括秸秆还田(比如购买秸秆相关农机额外有补贴等)、支持秸秆生产有机肥、扶持发展秸秆饲料加工业(比如青贮玉米加工等)、支持发展秸秆基料化产业(比如利用秸秆种植食用菌等)、支持秸秆能源化利用(比如秸秆炭化技术等)。3、以乡镇、村、企业或经纪人为主体,建设秸秆收储站点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星空十四条 国家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提供教育培训、技术支持、创业指导等服务,培养本土人才,引导城市人才下乡,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促进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第五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协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整体筹划城镇和乡村发展,科学有序统筹安排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优化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布局,逐步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县域城乡星空发展,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第五十八条 国家建立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保障用于乡村振兴的财政投入,确保投入力度不断星空、总量持续增加、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发行政府债券,用于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发放流程
一、申报
(一)补贴对象
原则上省级作业补助直接补助到按当地制定的作业标准实施全量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的实际种植户。
(二)申报方法
符合条件的实际种植户自愿申报作业面积,作业后经村委会书面确认。
二、审核
还田作业后,由村委会对作业面积、作业质量进行统计确认。乡镇政府对申报作业面积的准确性负主要责任。作业面积必须以地力保护、承包合同、确权登记或其他具有权威性确定的面积为准,县域范围内统一标准。较大作业面积(数量由县级政府规定)的实际种植户在申报时附相关证明材料。有临时土地转让的,以双方协议确定受益方。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开展县级第三方核查,对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督查,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并做好作业面积和补助资金的汇总备案,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三、公示
乡镇农业农村部门按村进行确认汇总,并由乡镇政府组织村级公示7天以上。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按当地制定实施细则对第三方核查结果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并在县级政务网上公示。
四、发放
(一)发放方式:由县级财政(或授权乡级财政)将补助资星空过“一卡(折)通”系统直接打卡给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单位组织的直接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并注明“秸秆还田”字样。
(二)发放时间:作业补助按夏秋两季分段执行,夏季兑付截止时间为9月15日,秋季为次年1月31日。
来源:江苏省农业农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