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公司裁员,要如何做比较好?
1.裁员可怕吗?不,最可怕的是你下岗的时候不知道补偿标准!对于职场中的大多数人来说,被裁员是一个不可取的结果,但谁又能保证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呢?我们需要多了解一下公司裁员对应的赔偿标准,这样才能保证我们被裁员的时候合法权益不会受到侵害。不谈裁员,不谈薪酬,通过调岗降薪的方式迫使员工离职。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小公司,大规模裁员或大公司使用这种卑鄙手段的情况比较少见。但是如果真的发生了,你其实可以拒绝公司的调职降薪的要求。
2.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谈赔偿,磨磨蹭蹭就是不给。其实这种情况我们不需要想太多。诉讼是肯定的。只要公司账户里有钱,我们不怕拿不到赔偿。恐怕公司的员工都是空的,公账上一分钱都没有,那就更难了。我建议聘请专业对口律师向他说明情况,听取他的建议。只要法人或者董事能够申请被执行人,还是有希望获得赔偿的。无论如何,不要自己提交辞职报告。如果HR让他自己写辞职报告,他明确跟HR说会要求公司辞退他,按照国家法律赔偿,以国家法律为准。
3.第一时间修改简历,在各大招聘平台屏蔽现有公司。千万不要和同事讨论、讨论甚至打听裁员的事情。整理当前工作中重要项目的经验和成果,记得做好pdf版本,以免文档乱码。至于屏蔽现在的公司,不用我说大家都知道有些集团公司需要注意,所有相关公司的名字都要屏蔽。此外,简历名称和头像要尽量使用九游名和默认头像,比如王先生。如果有备用手机号,也可以一起修改。如果你足够细心,在招聘平台上找你应该没那么容易。
公司裁员时应该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八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