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不签。一般有两种结果,其一,企业放弃变更劳动合同,继续维持原劳动合同;其二,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来变更。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合同到期,原单位没给续签合同,是否属于自动离职? 合同到期,原单位没有续签合同,不属于自动离职。只要事实劳动关系继续存,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就是劳动关系的存续。只要继续上班,如果超过一个月都不续签合同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你这里提到了“原单位不给开离职证明”,应当是办理离职手续了,或者已经停工了。因为背景介绍不详细。我推测为你的劳动合同到期,企业没有续签合同,同时也让你停工了,涉及到了离职的问题,单位没有开具离职证明。
在这个前提下,有两种情况:1、企业还没办理离职手续,你希望离开,并要求开具离职证明。只要还没有办理离职手续,你们的劳动关系就默认为存续,这个时候企业不会开具离职证明。如果停工的,企业应当支付生活补贴和社保等费用。如果企业不发放生活补贴以及停保的,属于违法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你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诉或者提出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获得相应的补偿。
2、企业已经办理离职手续,你希望开具离职证明。企业不续签合同的,应当在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完善离职手续,包括开具离职证明。如果企业拒绝履行的,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机构进行投诉或者发起劳动仲裁。
因背景介绍不详细,先回复到这里,如果有其他问题,可以私信沟通。欢迎关注并私信,获得免费的咨询。以上是属于我个人的一些建议和想法 ,仅供参考, 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你们有其他的想法,可以评论在文章的下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