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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合同薪资2400,实际是22000工资,这样的合同填写合理吗?

时间:2023-12-28 18:04:47来源:网络作者:维度经济网

想问问劳动合同上写的工资和我实际工资不一样,这种劳动合同合法吗?签了对我有什么影响?

不合法的,如果实际工资少于合同规定工资, 且用人单位不予补足工资,劳动者一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二可以向当地劳动管理部门投诉,三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此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签订这样的合同会导致社保费用缴纳不符,工资收入少等情况。
法律分析
合同签订的工资与实际支付的工资不符,有两种情况,一是合同工资少于实际发放的工资,二是合同工资多于实际发放的工资。 如果是合同工资少于实际发放的工资,说明双方通过协商,或者因为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变化,或者因为劳动者的工作量加大,劳动者不会有意见的。单位既然已经向劳动者发放了工资,也不会有什么异议的。这种情况也是合法的,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若是合同工资多于实际发放的工资,劳动者有异议。如果没有代扣养老保险金、代扣个人所得税等特殊情况以外,用人单位的做法就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合同上约定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不予补足工资,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可以向当地劳动管理部门投诉或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定会找到相应解决办法,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合同上写的工资与实际发放工资不符是否违法劳动法?

劳动合同上的工资发放,与合同约定有关 第一,合同内约定的工资待遇是包含社保的,用人单位在发放工资时,应当扣除劳动者应承担的社保、公积金部分以及按照税法预扣相关税务,若劳动者最终被多扣税,次年可以在税务部门办理退税 星空,企业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薪酬及发放标准,只要发放没有违反合同约定也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就是合法的 第三,如果用人单位支付的薪酬高于合同约定,属于劳动者得利,不构成违法,如果低于合同约定,则构成不足额支付薪酬,属于违法 第四,是否构成不足额,关键看合同约定,不少单位会采用底薪+绩效的方式,其中底薪按月发放,绩效进行考核。这个绩效实际上有点类似画大饼,很多情况下拿不全。但是只要

合同上的工资和谈好工资不一样,请问这样的合同合法吗?

违法,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最好一式两份,如果只有一份的,只要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也有效。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
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最好一式两份,如果只有一份的,只要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也有效,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往往难以从其外部判断,法律对此一般不主动干预。缺乏意思表示真实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实,并不绝对导致合同一律无效,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合同的内容合法,即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及其指向的对象即标的等,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当事人缔约的原因合法,并且是直接的内心原因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方式达到非法目的等规避法律的事实,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所谓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上的要求,形式要件通常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将其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时,便成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不具备这些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当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我的合同工资是2200,实际发放工资为4700。公司只按2200购买社保,合法吗?

合法,因为你的工资就是2200。多出来的是绩效补贴奖金一类的。 大多公司都这样,接受不了可以换个公司,入职前谈好社保基数。

合同上只写了基本工资(如1500),而实际工资3000。这样的合同能签吗?会有什么后果呢?而且还不交保险。

就看你想不想不留情面!! 这些是在合同上作小文章:如果是按实际工资,那么你以后的社保个税都是按实际的缴纳,补偿也是这样的,到时侯公司要以你的基本来补偿,大多数人爱于情面就只有按最低来商谈,但是如果强硬的就要按上年度或最近半年的平均实际收入来核算,公司不同意就要撕破脸,走法律程序了。到时侯这个基本工资就没什么用了!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 2、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所说的依法,是依法律要求,依照员工实际工资,依照入单位工作的时间,依法 足额 准时缴,那么缴费就有一个参考的工资数,这个是按上年度实际工资的平均数,而不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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