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度经济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创业投资 > 设计单位和设计合同签订单位一样吗

设计单位和设计合同签订单位一样吗

时间:2024-01-03 18:04:41来源:网络作者:维度经济网

本人学建筑新生,求以下关系:施工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总承包方,甲方,乙方。希望解释通俗易懂。

甲方=建设单位(谁出钱,谁就是甲方) 乙方=施工方 (谁出力,谁就是乙方) 谁出的设计图并且被政府部门通过谁就是设计方(一般都是XX设计院) 如果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允许或者没有限制乙方分包工程权利的条款,并且乙方从甲方接到工程后将工程一部分或者全部转给他人承包,那: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总承包方 A要修一栋楼,A找B设计,C找A接下全部工程,然后C将土方开挖交给D。 A=建设单位=甲方 B=设计方 C=施工方=乙方=总承包方 D=分包方 另外现在房地产开发的主流合同中都会有这个条款:乙方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他人。 因为分包的话容易产生问题和纠葛,一般是工程款和质量责任划分的方面 至

商品房购房合同上的设计院和房屋实际设计院不一样,合同还有效吗?违反了合同法吗?

一、商品房户型与购房合同不一样,怎么办?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

epc项目设计单位和谁签合同

跟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的牵头人签合同。
PPC的项目初步设计是由签订合同的总包合同里的设计单位来做。
Epc作为总包设计含在一起的总包合同,它的施工方是总包单位加设计它是也叫交钥匙工程,就是设计单位和总包单位签订在一个大的总包合同里头,这个设计单位的选择由总包单位来确定,所有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都是由合同签订的设计单位来完成。

设计合同属于什么合同类型

设计合同是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就项目设计签订的合同。如果一个建设项目由几个设计单位共同设计,建设单位应与主体设计单位签订设计总合同,与配合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分合同。
一、设计合同是否为诺成合同?
设计合同是由于技术需要,双方当事人就设计标的以及设计过程中权利与义务达成合意所签订的合同,在我国法律规定中,设计合同是属于诺成合同的范围。
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实际上,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确定,通常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而定。例如,根据传统民法,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合同。而使用借赁、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合同,质权设定合同及其定金合同也属于实践合同。然而此种分类并非绝对不变。例如,运输合同并非都是实践合同,也有一些为诺成合同。
1、成立要件不同
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
2、责任不同
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系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等。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而在于二者成立的时间不同。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成立;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由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才能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简要总结:
设计合同属于什么合同类型?设计合同是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就项目设计签订的合同。如果一个建设项目由几个设计单位共同设计,建设单位应与主体设计单位签订设计总合同,与配合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分合同。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合同介绍?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合同即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建筑单位承包方进行工程规划、设计,委托方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单位或有关单位为委托方,建设工程设计单位为承包方。
在制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合同中,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种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包括三种:即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一)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承包方进行工程勘察,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单位称为承包方,建设单位或者有关单位称为发包方(也称为委托方)。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的标的是为建设工程需要而作的勘察成果。工程勘察是工程建设的第一个环节,也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基础环节。为了确保工程勘察的质量,勘察合同的承包方必须是经国家或省级主管机关批准,持有《勘察许可证》,具有法人资格的勘察单位。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勘察合同由建设单位或有关单位提出委托,经与勘察部门协商,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即可签订,任何违反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的勘察合同均是无效的。
(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承包方进行工程设计,委托方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单位或有关单位为委托方,建设工程设计单位为承包方。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为建设工程需要而作的设计成果。工程设计是工程建设的星空个环节,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工程设计合同的承包方必须是经国家或省级主要机关批准,持有《设计许可证》,具有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只有具备了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才能订立;小型单项工程必须具有上级机关批准的文件方能订立。如果单独委托施工图设计任务,应当同时具有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方能订立。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也就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以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为目的,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方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依法成立的其它组织或公民,而承包方必须是法人。
建筑工程合同的主要的特征是什么?
1、建设工程合同是以完成特定不动产的工程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与承揽合同一样,在性质上属以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为目的的合同,但其工作任务是工程建设,不是一般的动产承揽,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工作物是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和施工成果。这也是我国建设工程合同不同于承揽合同的主要特征。从这方面而言,也可以说建设工程合同就是以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或施工为内容的承揽合同。从双方权利义务的内容来看,承包人主要提供的是专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等劳务,而不同于买卖合同出卖人的转移特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这也是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主要区别。
2、在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各环节,均体现了国家较强的干预。
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网站名标签: 合同法律建筑学未分类土木工程 上一篇:有谁知道做学历都在什么平台推 下一篇: 返回列表

相关推荐相关推荐

最新排行

热门更新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