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看到这个问题的时候,都会认为公司与雇员理所当然的要签劳动合同。于是会百度一些相关法条和案例就开始回答问题。并且深信自己在回答问题中学到了相关知识。假如又在回答问题中获得了所谓的一致好评和收益,会更加对自己深信不疑而沾沾自喜。
在我看来,这很可笑。因为这种半瓶水晃荡的思维其实不可取。
那么我们来看看顶级的法律风险控制专家是如何回答这个问题的吧!
首先,我们要明白,公司与雇员还可以签订劳务合同。而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
劳务关系与劳动合同适用的法律也不同。
因此,题主这个问题其实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
而题主这种提问并没有给出更多的信息。
例如:题主没有给出当初与公司约定的是建立什么关系?约定的是建立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呢?
如果约定是建立劳务关系,那么公司与你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社保不存在不合法的情形。
但如果是约定的建立劳动关系,那么公司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等。
其次,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因此,在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还要了解题主是否在该公司已经入职一个月以上。如果仅仅是入职几天,就认为公司违法,这种想法也是非常可笑的。
但是大部分人想当然的就认为题主已经入职一个月以上。会直接给出劳动仲裁等建议。在我看来,非常幼稚而可笑。
再次,假设题主与公司约定了建立劳动关系,并且题主也已经入职一个月以上。是不是公司就违法了呢?答案仍然是否定的。因为我们还未搞清楚题主是否达到了合法的劳动年龄呢?如果是未成年人,该劳动合同的效力待定,如果是公司与已经退休的超过法定劳动年龄的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其实也需要效力待定。
很多业余法律爱好者并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并不了解合同效力待定的含义和法理。合同效力待定需要经过司法机构、仲裁机构等专业机构进行判定。而不是业余法律爱好者认为的、简单的、想当然的合同效力待定就是无效合同。
最后,如果题主满足上诉所有条件。那么题主可以依法进行劳动仲裁。题主需要了解以下法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但是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未购买社保,这个并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楼主需要另行向有权受理的部门进行投诉。
最后,我要提醒所有的朋友们:法律不是万能的。其实沟通很重要。我建议题主尽量和人事经理心平气和的沟通。因为走仲裁程序和司法程序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成本。而沟通毫无疑问是最快最好的解决问题的方式。
通过上面的思维九游和广度以及深度,大家应该明白业务与专业的区别了吧?也应该明白顶级专家与普通专家的区别了吧?
回答完毕。希望能帮到题主。
一般来说,员工在入职之后,就要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而且从正式入职之后,就要缴纳社保,根据地区的不同,有的地方还可能要缴纳住房公积金。而如果企业没有按照劳动法,与就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按照相关法条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话,是可以向企业所在地区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的。因为这是妥妥的违法行为。
而在职两年多,老板都没和你签合同,甚至也不给你交社保,这是很明显的违法行为了,而且也没办法用什么忘记了,漏缴了等等借口来掩饰的。但是因为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实际上你没有办法证明你在这里上班,这时候你直接去申请仲裁的话,人家翻脸不认人,你可以说是一点办法都没有的。因此,在申请仲裁之前,还要先行取证,然后再按照步骤一步步来。
第一,搜集你在这个公司上班的证据,比如说考勤记录,工作文件,或是工作相关的影像资料等等。当然还有工资条,或是你的名片,工作证等等,这些都是可以作为你在这个公司上班的证据的。
星空,固定证据以后,把证据的原件保管好,然后全部拷贝一份,到你们企业所在区域的劳动局,然后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你不知道怎么申请,或是不知道怎么处理相关的流程,还可以找个律师来帮你。
而如果你没有证据,比方说你们公司考勤记录你拿不到,工资条也没发,其他的物料证据也都没有的话,其实是比较难搞定的,因为你不能证明你在这里上过班。这时候,建议可以备份聊天记录,通话记录,或是公司群记录等等,这些也是可以当作证据使用的,只要能证明你在这里上过班就行。最后还是找一个律师,让律师帮你想办法,因为专业律师比你自己做的,一定要更专业,获得赔偿的几率也更高。
不过不管怎么说,两年都不签合同,不给买社保的公司,显然是非常不正规的,建议不管你要不要申请劳动仲裁,还是赶紧离职的比较好,不然出点意外,连个负责的人可能都找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