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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条款中有明确的仲裁地但和签订地不一样两地都有管辖权吗

时间:2024-06-25 13:52:40来源:网络作者:维度经济网

合同中约定仲裁地应该是哪里?

合同中约定仲裁地需要看合同双方具体如何约定,如果约定不清楚,可以通过法院解决,同时仲裁约定无效。
属于法律上的司法管辖权问题,应该根据诉争的案由以及对应的法律规定确定管辖法院。如果属于一般的合同纠纷,则要看合同是否规定了管辖的法院,如果规定了归乙方的法院管辖,则可以在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否则,一般是原告就被告原则,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仲裁地和仲裁机构所在地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仲裁地是指以仲裁方式解决涉外民事争议时的仲裁进行地;仲裁机构所在地是指仲裁机构所处于的位置;
2、状态不同,仲裁地是可变的动态的;仲裁机构所在地是不变的静态的;
3、范围不同,在法律允许异地仲裁的情况下,仲裁地的范围大于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机构所在地和仲裁地即不是同一地了。
仲裁机构是指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双方民事争议,作出仲裁裁决的机构。分为国内仲裁机构和国际仲裁机构,后者又分为全国性的仲裁机构和国际性或地域性的仲裁机构。此外,按仲裁机构的设置情况,国际上进行仲裁的机构常设仲裁机构、临时仲裁机构以及专业性仲裁机构等三种类型。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第十八条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合同中能约定两个有管辖权的法院吗

合同中可以约定两个有管辖权的法院。买卖合同若约定了两个法院管辖时,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都可以管辖,但一般以先起诉受理的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
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相关法律适用协议管辖的条件为:1、当事人约定管辖的案件,包括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2、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范围,包括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选择了与合同没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该协议无效。合同签订地是指合同双方在书面合同上签字和盖章的地点。3、必须以书面协议选择管辖,包括书面协议可以采取合同书的形式,包括书面合同中的约定管辖条款,也可以采取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当事人双方协议选择管辖法院意思表示的形式。或者是诉讼前双方当事人达成的管辖协议,口头协议无效。4、当事人必须进行确定的、单一的选择。当事人必须在上述五个法院中选择其一。5、约定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管辖地和仲裁地有没有冲突


法院管辖地和仲裁地没有冲突。



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合同约定发生纠纷,可向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请问诉讼和仲裁的效力?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按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所以根本不存在管辖法院对诉讼和仲裁的效力确定的问题。 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星空十条星空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

仲裁地和仲裁机构所在地有什么区别?

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仲裁地是指以仲裁方式解决涉外民事争议时的仲裁进行地;仲裁机构所在地是指仲裁机构所处于的位置。

2、状态不同:

仲裁地是可变的动态的;仲裁机构所在地是不变的静态的。

3、范围不同:

在法律允许异地仲裁的情况下,仲裁地的范围大于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机构所在地和仲裁地即不是同一地了。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八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或者仲裁地法律。目前我国是不允许仲裁机构异地仲裁的。

扩展资料

常设仲裁机构有国际性的或区域性的,有全国性的,还有附设在特定行业内的专业性仲裁机构。它们都有一套机构和人员,负责组织和管理有关仲裁事务,可为仲裁的进行提供各种方便。所以大多数仲裁案件都被提交在常设仲裁机构进行审理。

著名的常设仲裁机构有:国际商会仲裁院(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Court of Arbitration),英国伦敦仲裁院,瑞士苏黎世商会仲裁院,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美国仲裁协会,瑞典斯德研尔摩商会仲裁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仲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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