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处理,也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受损害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未约定违约责任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一、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后怎么处理
1、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处理方式如下:
(1)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条款的,按其约定处理;
(2)未约定的,一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请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来处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继续履行合同必备条件是什么
1、继续履行必须可能。继续履行是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只有在合同有继续履行的可能时,违约方才能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
2、继续履行存在必要。继续履行只是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而不是惩罚性措施,债权人是否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以及违约方应否继续履行都应考虑其经济合理性;
3、债务标的适于强制履行。只有在合同约定的标的适于强制履行时,才宜于追究违约方继续履行的责任;
4、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请求继续履行。是否要求债务人承担继续履行责任是债权人的一项权利,他人不能强迫。
1、可以找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采取其他的救济途径维护己方的权益;2、可以介入第三方机关进行调解;3、可以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的前提是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否则,不能申请;4、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或者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看与政府签订合同的性质来区分对待。
1、若与政府是基于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合同,政府单方面不履行合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承担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
2、若与政府签订的合同是关于征收补偿协议的,政府不履行,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找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寻求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