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租出去了,合同也签好了,但租房行情极好,想涨价了可以吗?签订了租房合同,能否在租期内涨价?答案当然是否定的。租房合同是基于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签订的,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作为房东来说,这样的要求既不可能得到租户的同意,也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而作为承租人来说,如果你的房东在中途提出了涨房租的要求,而你又明确拒绝过,那就一定要引起注意了。这种情况下作为承租人,一定要按期支付租金并且一定要留下已按时缴纳租金的证据,因为如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延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房东拒绝接受租金的,可以提存租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星空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延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住了半年,中介跑路,如果中介已经将一年的房租交于房东,则不能收回房子;如果中介未将房租交于房东,则属于违约,房东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星空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星空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星空百二十五条 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
签订租房合同要注意的问题
1、交房租的日期写清楚,中介要求提前一个月交,而事先商定的却是押一付三,所以,每次交租的日期要写清楚,以免晚交而造成自己违约,以致承担高额违约金。
2、采暖费,有线电视费、物业费等由谁承担,要写清,如果需要在格式合同上划掉这些费用,则必需双方在划掉处签上各自的姓名与日期,并加按手印。注意,两份合同都划掉才有效。
3、两份合同务必一致,仔细核对。
4、合同上需加上一句:“如租住期间双方发生纠纷,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房管部门调解,或者上诉起法院。在发生纠纷,在纠纷未解决完毕期间,租户可继续租住此房屋至房租到期日,中介不可强行要求其搬离,纠纷解决后,由此发生的费用租户与中介依照合同与纠纷解决结果,另行结算。”
5、需要有原房东的授权委托书才可以,而且该委托书需要中介附在租房合同的后面作为合同的附件,最好是去房管处查询一下该房主真伪。
6、房屋交割单上所提到的房屋内的物品,要仔细核查是否完好,特别是电器要试试能不能用,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抽油烟机以及自供暖的锅炉等,如冰箱可放半碗水进去半小时,看是否制冷。给房子的墙拍照,防止中介在退押金时以房子被弄脏为由扣押金。
如果房屋交割单上的物品有坏的,要在单子上写清,或者,干脆让中介把坏的东西拉走,在交割单上划掉,两份交割单都要划,并在划掉处双方签字且注九游期。
7、交一切费用,都要有收据,上盖有财务红章,章上的公司名跟租房合同上的要一致。
8、合同上盖的红章,是合同章。合同的中介签字处,要求其写上中介公司的建委备案号,公司的地址,电话,房产经纪人的经纪人证号,以及签合同的人的身份证号与名字。
9、租房期间发生的费用的单据,一定要保留好,以免中介以此为由不退押金。
租房合同签订原则
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