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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请问一下如果发生股权转让交易何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个税精算师证书有没有用呀?

时间:2023-05-30 13:52:53来源:网络作者:维度经济网

发生股权转让交易何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发生股权转让交易扣缴义务人、纳税人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2、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3、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4、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
5、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
6、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个人发生股权转让行为,应该怎样确认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缴纳时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星空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因此,个人发生股权转让行为,应根据上述规定确认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缴纳时间。

个人取得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星空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因此,个人股权转让所得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时间与付款时间不一致.应何时缴纳个人所得税

你好,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星空十条的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据此,如果股权转让协议没有约定生效时间或者生效条件的,可以认定签字盖章即生效,自生效之日起次月要申报个税。

股权转让在什么情况下需交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都要按照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属于产权转移书据。

1、对于股权转让方,如果是自然人股东,需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平价和低价转让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需要主管税务机关确认。

2、如果股权转让方是法人企业的,需要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居民企业在转让时按规定预交企业所得税;对于未在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企业,需要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

扩展资料:

股东股权转让上包括以下权利的转让:

1、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

2、股份转让权;

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

4、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

5、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6、对公司财务的监督检查权;

7、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记录的查阅权;

8、股东优先认购权;

9、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10、股东权利损害救济权;

11、公司重整申请权;

12、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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