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经济GDP的简称。从GDP中扣除自然资源耗减价值与环境污染损失价值后剩余的国内生产总值。GDP总量-(环境资源成本+环境资源保护服务费用)=绿色GDP。
《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采纳了联合国1993年《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的基本核算原则、内容和方法,因而GDP数据具有国际可比性。
在开展全国经济普查或计算方法及分类标准发生变化后对季度GDP历史数据进行了修订,因此1992年1季度以来的季度GDP时间序列具有可比性。
扩展资料:
在实际核算中,国内生产总值的三种表现形态表现为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反映国内生产总值及其构成。用生产法、收入法、支出法计算的结果分别称为生产法GDP、收入法GDP或分配法GDP、支出法GDP。
按三种方法计算的GDP反映的是同一经济总体在同一时期的生产活动成果,因此,从理论上讲,三种计算方法所得到的结果应该是一致的。但在实践中,由于受资料来源、口径范围、计算方法等因素的影响,这三种方法的计算结果往往存在差异即存在统计误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内生产总值
1、计算方法
GDP总量-(环境资源成本+环境资源保护服务费用)=绿色GDP
2、内容
人类的经济活动包括两方面的活动。一方面在为社会创造着财富,即所谓“正面效应”,但另一方面又在以种种形式和手段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着阻碍作用,即所谓“负面效应”。这种负面效应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是无休止地向生态环境索取资源,使生态资源从绝对量上逐年减少;其二是人类通过各种生产活动向生态环境排泄废弃物或砍伐资源使生态环境从质量上日益恶化。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只反映 了经济活动的正面效应,而没有反映负面效应的影响。
绿色GDP对环境资源进行核算,从现行GDP中扣除环境资源成本和对环境资源的保护服务费用。
意义:
绿色GDP能够反映经济增长水平,体现经济增长与自然环境和谐统一的程度,实质上代表了国民经济增长的净正效应。绿色GDP占GDP比重越高,表明国民经济增长对自然的负面效应越低,经济增长与自然环境和谐度越高。
实施绿色GDP核算,将经济增长导致的环境污染损失和资源耗减价值从GDP中扣除,是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直接体现,对“统筹区域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是有力的推动。
同时,绿色GDP核算有利于真实衡量和评价经济增长活动的现实效果,克服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的倾向和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从根本上改变GDP唯上的政绩观,星空公众的环境资源保护意识。
扩展资料:
上星空90年代初,只有挪威要求在财会年报中披露企业对环境的影响及其采用的计量方法。然而不到10年,许多国家已非常重视绿色GDP的实施,即从GDP中挤出水分——环境污染负债、生态赤字和资源损耗等,如建设一个工厂需砍掉一片森林,那必须在另外一处种活同一片森林,才允许开工。
又如排污收费(治理污染的费用)在许多国家也很健全。澳大利亚等国进口我国的彩电、冰箱,洗衣机时,要加收垃圾处理费。因为这些物品最终将变成垃圾,需要处理,否则就污染环境。这其实是一种生态环境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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