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优越性的主要表现是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符合我国的国情。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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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必要性: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形成有着必然的历史发展逻辑和内在理论逻辑。
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无法驾驭和满足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造成结构性产业技术失衡、自由竞争的过度浪费和财富分配的两极分化,破坏了社会再生产各个环节的正常循环周转,最终以周期性爆发的经济危机来强制结束每一轮的经济增长过程,期间对经济社会的破坏力越来越超过资本主义制度的承受力。
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能够发挥宏观性、长远性和灵活性优势,展现出支撑中长期发展战略和推动现代化建设的显著性制度优势。
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逐渐发展和完善,是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深刻总结国内外正反两方面经验,不断探索实践和改革创新的结果。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基本经济制度具有显著优势
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能够保证我国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巩固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才能逐步消灭剥削,防止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2、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3、实践证明,进一步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对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起到了积极作用。
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建设、改革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这一制度既遵循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集中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的根本精髓。
又切合中国的发展实际,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符合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促进了生产力的大解放
新中国60年,是经济建设硕果累累的60年。中国不仅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还创造性地把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起来,确定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既注重发挥市场的作用。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加快了政治文明建设进程
新中国70年,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不断发展的70年。中国从实际出发,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建立并不断完善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一整套政治制度。
这套制度同时借鉴吸收了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既充分尊重和保障个人民主权利,又能形成共同意志、集中力量办大事,充满活力又富有效率。面对举世震惊的汶川特大地震灾害,中国展现出的紧急应变能力、动员能力和众志成城的集体意志。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激发了先进文化的蓬勃发展
新中国60年,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60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得到大力弘扬,同时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有力抵制各种错误和腐朽思想的侵蚀;致力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大力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60年来,中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城乡文化发展差距不断缩小,文化产业异军突起,对外文化交流不断扩大。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空前增强,全社会展现出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动了和谐社会建设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人民的奋斗目标,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先进性的必然要求。60年来,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实现了从贫困到温饱再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人均预期寿命从35岁提高到73岁。
延续几千年的“皇粮国税”成为历史,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全面免除,社会保障“安全网”越织越密,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美好蓝图正在一步步变为现实。成就激励斗志,历史昭示真理。
中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历程再一次深刻说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富强中国、繁荣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