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既可以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是一般纳税人,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有限公司成立之初,可以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也可以申请成立为小规模纳税人。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会计核算健全,能够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的资料;
2、有限公司成立之时,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随着公司走向正轨,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并能够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的资料,在没有超过小规模纳税人年度应税销售额标准的情况下,可自愿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3、有限公司原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因年度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需要强制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标准即年度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注意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在判读是否超标准时,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前的销售额计算。同时,这里的年应税销售额,不是会计年度的概念,而是滚动的连续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应税销售额。
法律依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星空条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
一、有限公司都是一般纳税人吗
有限公司不一定是一般纳税人。
二、有限公司特点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于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
对于创业来说,有限责任公司是比较适合创业的企业类型,大部分的投融资方案、VIE架构等都是基于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设计的。
三、有限公司注意事项
公司办理了工商注册后,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且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应当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不能改变、增减其中的任何一个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公司的登记事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第十一条:“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从中我们可以得知,有限公司不一定是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二)除本细则星空十九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