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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租用仓储,因为货物有破损导致对方给我一笔赔偿,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时间:2023-09-29 09:11:30来源:网络作者:维度经济网

赔偿款要交税吗?

如果是公司赔偿款,它属于价外费用是需要缴纳增值税。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如果是消费者赔偿款,不需要交税的。因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款项不包括消费者赔偿款。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星空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总之,首先要确定赔偿款的性质,然后再根据情况具体分析是否交税。因为,赔偿款的性质完全不同,那么就会出现不同的后结果。

获得的质量赔偿款项应当缴纳增值税吗?

获得赔偿款项不用缴纳增值税。 举个小例子: 1.B公司向A公司支付款项的性质是补偿款,脱离商品售价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价外费用做了明确的解释,列举了包括违约金在内的一系列价外收费。那么,是否所有的违约金均要缴纳增值税,关键在于判断其是否依“价”而生。增值税的价外费用属于整个经济业务中购销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附于购销业务的完成而存在的。如果违约金不是依附于增值税应税业务而独立存在的,则不属于增值税的价外费用。 人民法院判决B公司向A公司支付补偿款的金额为:(商品单价-某零部件装配工资-包装工资-运费-利润-税费)*商品数量。该笔补偿款实际上是截至诉讼当时,A公司为生产商品已经承担的

企业收到赔偿金用交增值税吗

法律主观:

所谓 赔偿金 ,是指当事人一方,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为了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而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资金。赔偿金涉及 增值税 、所得税等税收处理。下面 网 小编来为你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赔偿金要不要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价外费用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将“延期付款利息”从“违约金”中分离出来,增加了“滞纳金”和“赔偿金”。这里将“赔偿金”列为价外费用计算征收增值税。但对“赔偿金”列为价外费用计算征收增值税应区分情况分别对待。 从货物销售收入确认原则来看,必须同时满足“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等五个条件时才可以确认为收入,也就是说,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赔偿金”列为价外费用计算征收增值税,必须是在销售收入确认的同时以“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形式取得,才能作为依据计算征收增值税;如果收入不能确认, 纳税 义务没有形成,此时,销货方向购买方收取的赔偿金就不属于随“价外向购买方收取”,仅作为一种违约赔偿,列为营业外收入,无需缴纳增值税。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对此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网进行 律师在线 咨询。

法律客观:

《个人所得税法》星空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我司将呆料给对方,对方付索赔款,我司 需要交纳增值税吗

赔偿款不是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因此不需要提供发票,无需缴纳增值税

仓储服务增值税税率

仓储服务增值税税率为6%。
仓储服务属于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就是能够为客户提供仓储,具备一定仓储能力的企业为客户提供仓储活动所包含的内容,其本质上大同小异,但不同仓储公司条件不同,所提供的仓储服务会有一定的差异。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以下八种行为在增值税法中被视同为销售货物,均要征收增值税:
1、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
2、代他人销售货物;
3、将货物从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县市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星空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星空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星空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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