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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发票已勾选确认跨月如何撤回

时间:2024-02-03 13:53:19来源:网络作者:维度经济网

已确认退税勾选的发票怎么取消勾选

您好,亲,已确认退税勾选的发票您可以撤销勾选,但在申报期内,如您已经在“抵扣勾选统计”模块进行了申请统计,系统将锁定当期的勾选操作;如需继续勾选发票,可在撤销统计成功后继续进行发票勾选或撤销勾选;具体操作如下:1.在条件查询区,勾选状态选择“已勾选”,并录入其他相关条件,并点击“查询”按钮,则在勾选操作区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发票。2.选中勾选标志为“已勾选”的发票,可取消第一列的勾选状态,点击“提交”按钮,实现对前次勾选操作的回退处理。3.点击“提交”按钮后,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提交本次撤销勾选的数据。

已经申报的出口退税如何撤销

法律分析:出口退税进行了申报的,是可以撤回。进出口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每个月都会申报出口退税,通过电子税务局先进行的数据进行自检,没有问题之后会提交正式申报。如果发现提交的正式申报有问题,可以电话与国税进行联系并通过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进行撤回。但从9月1日之后需要登录电子税务局,并且通过以下方式操作:点击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10企业撤回申报数据申请-在线申报。【申请撤回的原申报批次】按申请撤回的原申报批次填写,原申报数据中无申报批次的无需填写。生产企业不填写。【申请撤回的原申报年月】按申请撤回的原申报年月填写。

法律依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

第六条 已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的出口商,其认定内容发生变化的,须自有关管理机关批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手续。

第七条 出口商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依法应终止出口货物退(免)税事项的,应持相关证件、资料向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注销认定。

发票已经勾选认证还能撤回吗

发票勾选确认了,不跨月度,主管税务机关能撤销;跨月度,就不能取消.
1,当月已勾选发票未确认的,可以撤销勾选,如果已经做了确认,勾选结果就不能撤回了.
2,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中的"发票勾选"功能中对已经勾选的发票,把那个勾选的那个对号去掉既是撤销勾选.
但是如果只是所属期错误的话是可以撤回,现在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已经提供了"回退税款所属期"功能,可以让您在线实现回退到当期税款所属期,继续进行勾选确认操作。
发票勾选时注意事项:
1. 关注界面上的当前税款所属期,您勾选的发票,将属于当前的所属期;
2. 勾选的发票可以在发票勾选模块进行撤销勾选;
3. 每个所属期可以进行多次勾选操作;
4. 勾选的发票,还未完成认证,需要完成确认操作,方可视为认证完成;
5. 扫描认证的发票不能也无需进行勾选操作;
6. 发票状态为异常发票(作废、失控、红冲等)不能进行勾选操作;
7. 当勾选的发票较多时,建议纳税人设置查询条件,分批进行勾选操作,也可选择使用批量勾选功能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负责全国发票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统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财政、审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及使用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第六条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星空章 发票的印制
第七条 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禁止私印、伪造、变造发票。

发票勾选后可以撤销吗

当月已勾选发票未确认的,可以撤销勾选,如果已经做了确认,勾选结果就不能撤回了。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中的“发票勾选”功能中对已经勾选的发票,把那个勾选的那个对号去掉即是撤销勾选。
对于已勾选的发票,可以撤销勾选,但在申报期内,如您已经在“抵扣勾选统计”模块进行了申请统计,系统将锁定当期的勾选操作;如需继续勾选发票,可在撤销统计成功后继续进行发票勾选或撤销勾选;每个税款所属期可以进行多次勾选与撤销勾选操作。
第一步:在发票抵扣勾选功能中,将勾选状态选择“已勾选”,在查询条件区,选择勾选日期的范围,点击“查询”按钮,可查询当前税款所属期已勾选的发票。
星空步:对查询出的已勾选发票,选中一张勾选标志为“勾选”的发票,可取消第一列的勾选状态,实现对前次勾选操作的撤销处理(处理完成该发票,该发票就转变为未勾选状态);
第三步:确认本次需要勾选的发票全部撤销勾选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弹出撤销勾选信息对话框如下:确认信息无误点击“确定”按钮,保存修改,即可实现发票的撤销勾选。在申报期内,对当期的勾选和撤销勾选操作在未进行申请统计前有效,如需继续勾选,需要撤销统计才能执行此操作。
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中的“发票勾选”功能中对已经勾选的发票,把那个勾选的那个对号去掉既是撤销勾选。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负责全国发票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统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财政、审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及使用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第六条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星空章 发票的印制
第七条 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禁止私印、伪造、变造发票。

发票勾选已确认还能取消吗

发票勾选确认了,不跨月度,主管税务机关能撤销;跨月度了,就不能取消了。
1,当月已勾选发票未确认的,可以撤销勾选,如果已经做了确认,勾选结果就不能撤回了.
2,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中的"发票勾选"功能中对已经勾选的发票,把那个勾选的那个对号去掉既是撤销勾选.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中国会计制度规定有效的购买产品或服务的发票称为税务发票.政府部门收费、征款的凭证各个时期和不同收费征款项目称呼不一样,但多被统称为行政事业收费收款收据.为内部审计及核数,每一张发票必须有独一无二的流水账号码,防止发票重复或跳号.
发票勾选时注意事项:
1. 关注界面上的当前税款所属期,您勾选的发票,将属于当前的所属期;
2. 勾选的发票可以在发票勾选模块进行撤销勾选;
3. 每个所属期可以进行多次勾选操作;
4. 勾选的发票,还未完成认证,需要完成确认操作,方可视为认证完成;
5. 扫描认证的发票不能也无需进行勾选操作;
6. 发票状态为异常发票(作废、失控、红冲等)不能进行勾选操作;
7. 当勾选的发票较多时,建议纳税人设置查询条件,分批进行勾选操作,也可选择使用批量勾选功能完成.
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的勾选是指在勾选平台进行发票抵扣的操作。
增值税发票在查询平台的勾选步骤如下:
1、连接互联网,使用IE浏览器,建议使用IE8以上浏览器或360浏览器,在百度栏输入: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广东)按ENTER键,即可进入如下网页,点击下方的确认按钮;
2、进入网页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广东),在主机上U接口插入金税盘或税控盘,然后输入证书密码,点击登陆;
3、登陆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转至主页面。主页面中分成如下4大板块,主要功能菜单包括:发票勾选、批量勾选、确认勾选、确认查询等功能菜单,页面中间有个工作台,用户可以看到当前年度内各月增值税进项发票的勾选确认情况,根据勾选确认的操作情况在工作台区域会有三种颜色来标识不同的业务状态:橙色底色,绿色底色,灰色底色;
网上认证已勾选未确认得发票怎么撤销?
当月已勾选发票未确认的,可以撤销勾选,如果已经做了确认,勾选结果就不能撤回了.
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中的"发票勾选"功能中对已经勾选的发票,把那个勾选的那个对号去掉既是撤销勾选.
网上发票认证
所谓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就是指接受货物或劳务方将取得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送到当地税务机关去审核,确认有效性的过程.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方持发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在税务机关的扫描仪上扫描,计算机读取票面上的密文,与票面上的七项数据(发票代码、发票号、开票日期、购纳税人识别号、销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额)进行比对,比对一致后,将数据传入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发票比对系统数据库.
数据将在那等待90天,等待销售方抄报税的数据资料并与之进行比对.比对一致则通过;不一致或没有相对应的发票数据可比对,则自动将该信息转到未通过的数据库中.税务稽查就会根据转来的认证发票上的信息找到开出和取得发票的双方,查实原因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认证过的专用发票,是企业项抵扣的依据.
如果你单位也开展网上认证,那么,可随时在网上进行认证;如果没有,一般是在月末集中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抄税是金税工程下的一个程序,就是指将本企业本月开出的增值税发票的七项数据信息写入IC卡.
报税是指企业持存有开出的增值税发票七项信息的IC卡及相关纸质材料送到税务机关去,读入税务机关的电脑中,上传到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发票比对系统数据库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星空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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