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香港快递到大陆的货物部分需要缴纳关税,一般货物小于5000货值,没有特殊产品都可以按照私人物品报关。如果大于5000货值就要走一般贸易进口,需要给报关费、税金等费用。(特殊物品:如奶粉、化妆品、保健品等)
【清关】
清关(Customs Clearance)即结关,是指进出口或转运货物出入一国关境时,依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应当履行的手续。
清关只有在履行各项义务,办理海关申报、查验、征税、放行等手续后,货物才能放行,货主或申报人才能提货。同样,载运进出口货物的各种运输工具进出境或转运,也均需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手续,得到海关的许可。货物在结关期间,不论是进口、出口或转运,都是处在海关监管之下,不准自由流通。
【清关步骤】
海关放行有以下几个步骤:
1、一次放行;
2、开出查验通知书或无查验直接二次放行进;
3、查验后,做关封后放行;
4、运输前需注意是否商检局开具动卫检查验联系凭条或其它条件;
5、入库,分销收货人收到货物后安排仓储、分销出运。将税单送到税局抵扣增值税。进口海关监管货物则在其监管期限内不得转让,如需转让则需向海关再次申报。
从香港寄东西回大陆部分物品需要收取关税。
入境旅客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税率如下:
1、书报、刊物、教育专用的电影片、幻灯片、原版录音带、录像带、避孕用具和药品、金、银及制品、食品:免税。
2、纺织九游制成品、电器用具(不包括微机、摄像机)、照相机、自行车、手表、钟表及其配件附件、化妆品:税率50%。
3、摄像机:税率100%。
4、烟、酒:税率200%。
5、以上号列没有包括的物品:税率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入境旅客行李物九游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办法》中规定:
星空条准许应税进口的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以及其他个人自用物品(以下简称应税个人自用物品),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均由海关按照《入境旅客行李物九游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征收进口税。
本办法所称的进口税,包括关税和增值税、消费税。
本办法所称的应税个人自用物品,不包括汽车、摩托车及其配件、附件。对进口应税个人自用汽车、摩托车及其配件、附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和其他有关税法、规定征收进口税。
要缴关税。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为进一步规范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监管,照顾收件人、寄件人合理需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扩展资料:
按照2010年海关总署公告的《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规定,入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将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不同种类物品税率都不同,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5号》规定,一般税率在15%到60%之间。
快递运输过程中因牵扯到海关、商检的问题,所以运输及清关的时间会很慢。当下单后,需要2~3天的时间等待香港境内的快递接单并审核发货,请注意,香港每逢周末运输会全部停止,这就意味着如果是周五下午到周日这个时间段下的单,有可能再被耽误2~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