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在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办证大厅办理,具体地址为上海市田林路191号。
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时间为: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3:00-14:30;周五上午9:00-11:0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为:021-33390333。
扩展资料
1、办理上海市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流程:
(1)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填写并提交申请表,同时提交要求携带的证明材料。
(2)上海市考试机构(考点)窗口审核,审核材料符合要求的,受理纸质材料,同时通过市安全生产考试信息系统上传电子版;审核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窗口应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交的所有材料;审核不予受理的,窗口应当场告知申请人。
(3)电子版材料上传后,进入市安全生产考试信息系统审查流程,审查通过的进入审批环节,审查不通过的,退回材料重新通知申请人补交材料。
(4)最终审批环节通过的,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特种作业操作证;审批不通过的,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不予通过通知书。
2、办理上海市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携带的证明材料:
(1)特种作业操作证考试申请表2份;
(2)1寸免冠照片一张;
(3)单位或者街道出具的安全生产合格证明1份;
(4)法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健康合格证1份;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6)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官网:联系我们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资格认定
法律分析:去当地的安监局办理。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是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于特殊行业实行准入备案制度所颁发的证书,可证明持证人受过专业安全技术,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的培训,并已在地方安监局备案注册,可以前往当地的安监局申请报名,参加培训。
法律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