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鸡蛋上市需要检疫证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如果此上市的商品鸡蛋经过高温或其他加工方法,确实杀灭致病微生物,则可以不用检疫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条 范围:本法(防疫法)所称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本法所称动物产品,是指动物的肉、生皮、原毛、绒、脏器、脂、血液、精液、卵、胚胎、骨、蹄、头、角、筋以及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奶、蛋等。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本法虽然也将蛋和奶列入调整对象,但是,仅以“可能传播动物疫病”为限,即只对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蛋和奶施行监管,对经过高温或其他加工方法,确实杀灭致病微生物的奶和蛋,则不在本法调整范围。
本法动物产品中提到的“卵”,包含禽类及其他所有卵生动物,也同时包含人类食用和用来作为繁殖的种蛋,所以上市的商品鸡蛋属于禽类食用卵。不过很多地区即使不需要检疫证,也需要提供一些法规中提到“确实杀灭致病微生物”的其他证明。
扩展资料
肉、奶、蛋是人的主要动物源性食品。除此之外,人们的动物源性食品还包括动物脏器、脂、血液、蹄、头、筋等产品。
这些动物源性产品在生产、加工、贮藏、运输和交易等过程中均有传播动物疫病的风险,从而会给养殖业发展、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带来威胁。因此,依法加强对动物源性产品及其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也是预防、控制动物疫病的重要手段。
精液、卵、胚胎等繁殖材料,在动物繁殖中可能会引起动物疫病垂直传播的风险,因此也被列入调整对象。这里的卵是指除种蛋以外的其他动物的卵子。繁殖材料必须来源于健康的种用动物,即供体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种用动物健康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玉林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释义
鸡蛋不属于动物产品吗?
鸡蛋是动物产品。它是鸡生下来的蛋,属于鸡的产品。
关于日本农产品进口~!!
一、日本是农产品进口大国日本农产品进口量占世界进口量的10%左右。目前,除大米产量过剩以外,大部分农产品自给不足或不能自给,依赖进口。从70年代起,日本农产品自给率有降低趋势。到1996年,按供给热量算得自给率仅为42%,按粮食供给(包括食用和饲料用的谷物类)算得自给率仅29%,与其他发达国家比较,日本是农产品自给率最低的国家。1996年,日本几种主要食用农产品的自给率分别为大米102%、小麦7%、豆类5%、蔬菜86%、水果和坚果47%、肉类56%、鸡蛋96%、奶及奶制品72%和糖32%。1996年日本的农、林、水产品进口额已经达到82837.09亿日元。 二、日本主要进口农产品 日本农产品的
实验动物是否属于货物进出口经营范围
不属于的,实验动物的进出口要求比较严格,往往涉及到很多证明及要求。不等于大宗和常见货物一般。 出口实验动物包括:大鼠、小鼠、豚鼠、地鼠、灵长类动物(指由人工饲养专门提供实验用的灵长类动物、动物园和马戏团用的观赏动物不在此列。)实验用狗、猪、兔(SPF)、鸡(SPF)、鸡蛋(SPF),SPF系指无特定病原体的实验动物。海关凭中国生物工程开发中心出具盖有“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实验动物出口专用章”的《实验动物出口申报表》办理出口验放手续。 出口属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物种的实验动物,海关还应加验国家濒危物种出口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允许出口证明书验放。 以上来自特普沃德的分享,仅供参考
谁知道在小超市里卖鸡蛋还要单独在交费用吗?有个动物检疫站的总来收费,而且开不出正规发票
不用单独缴费,这个人的行为涉嫌乱收费。 1、动物检疫只有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分别是在动物(或动物产品)的产地、屠宰场实施并收费的,没有在经营环节实施的检疫项目。 2、在动物防疫法对动物产品的定义中,鸡蛋有前置条件,即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蛋。因此,不是所有鸡蛋都需要检疫。即便需要检疫,也应该是在鸡蛋的产地,从蛋鸡场往外运时实施并收费,而不能在超市收费。 动物防疫法规定:“本法所称动物产品,是指动物的肉、生皮、原毛、绒、脏器、脂、血液、精液、卵、胚胎、骨、蹄、头、角、筋以及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奶、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