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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食品SC编码 去哪里办啊?

时间:2024-09-12 18:04:25来源:网络作者:维度经济网

食品生产许可证(SC)在哪办,多少钱,需要什么手续

需要的材料有: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3、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如果是委托办理的,需要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周围环境平面图、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设备布局图; 6、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7、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摘要】 食品生产许可证(SC)在哪办,多少钱,需要什么手续【提问】 您好,我是嬿苒。您的问题已收到,正在为您加速解答中,请您稍等10分钟,谢谢理解。【回答】 食品生产许可证在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各地

食品sc生产许可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办理QS(SC)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主要申办程序如下:

1 有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实验检测人员

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厂房周围无污染源,厂房设计合理,(可通过咨询公司进行建立和整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实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对下一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食品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在哪里办理?

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相关规定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的,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食品生产许可证sc认证怎样办理

以平江县为例,食品生产许可证sc认证需要用原有的“QS”证更换“SC”证,流程如下:

一、受理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在5日内开具加盖专用印章的《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出具加盖县局专用印章和注九游期的《行政许可受九游知书》,送达申请人;做好受理登记,将申请材。

6、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制作加盖县局专用印章的《行政许可不予受九游知书》送达申请人。

二、审核

县局行政审批中心对材料予以审核,编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制作拟发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汇总表,签署审核意见,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三、审批

1、对审核意见进行审批,在《食品生产许可呈报表》上签署意见,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材料交县局行政审批中心。

2、重大事项需要集体讨论的,交由县局行政许可审查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由主要领导签署意见。

四、制证、告知、发证

1、根据审批意见,对准予许可的,由县局行政审批中心按规定制作打印《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品种明细表,送达申请人。将证书复印件及许可资料一起立卷归档。

2、对不予许可的,由县局行政审批中心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县局行政审批中心制作县级变更企业名单公告,上网公布审批结果。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规定: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 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星空款规定的程序,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生产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平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许可证“QS”换“SC”办事指南

食品生产许可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法律分析:食品生产许可证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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