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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生产企业消费税抵扣

时间:2024-11-30 09:11:08来源:网络作者:维度经济网

关于生产成品油的原料哪些原料的消费税可以抵扣?

《石脑油消费税免税管理办法》,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产品的石脑油免征消费税。芳烃类产品具体是指苯、甲苯、二甲苯。 对方免征消费税,你自然也不可以抵扣了

油品本期准予扣除消费税有哪些规定?

(1)适用纳税人:由外购、进口或委托加工收回含铅汽油、无铅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的纳税人。

(2)适用子目:准予抵扣的应税消费品仅限含铅汽油、无铅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

(3)“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计算公式如下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含铅汽油、无铅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已纳税款=期初库存委托加工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已纳税款+当期委托加工收回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已纳税款−期末库存委托加工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已纳税款(4)“本期代收代缴税款”计算公式为含铅汽油、无铅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本期代收代缴税款=受托加工数量×适用税率由成品油应税消费品受托加工方在实际业务发生九游收代缴。

(5)“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计算公式如下当期准予扣除的含铅汽油、无铅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外购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数量×外购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适用税率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含铅汽油、无铅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数量=期初库存外购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数量+当期购进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数量−期末库存外购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数量(6)“当期准予扣除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计算公式如下当期准予扣除的含铅汽油、无铅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已纳税款=期初库存进口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已纳税款+当期进口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已纳税款−期末库存进口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已纳税款。

2024年成品油消费税税率表

法律分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国产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免征消费税,生产企业直接对外销售的不作为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对进口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已缴纳的消费税予以返还,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乙烯类产品具体是指乙烯、丙烯和丁二烯;芳烃类产品具体是指苯、甲苯、二甲苯。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对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免税。用自产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按照生产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数量申报纳税。

对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用于连续生产甲醇汽油、生物柴油,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2024年12月31日以前生产企业库存的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原料,其已缴纳的消费税,准予在2008年12月税款所属期按照石脑油、润滑油每升0.2元和燃料油每升0.1元一次性计算扣除。

法律依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关于成品油如何计算消费税的问题

购入材料用于生产燃料油、重油等各种油品,可抵扣。购入材料直接销售不交消费税。生产燃料油、重油等各种油品销售,全额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是可以抵扣的么?

符合条件的消费税是可以抵扣的,即: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下列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对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或者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原料),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款,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抵扣。

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税,消费税的抵扣在税法上是采用列举抵扣法,即只有是税法列举规定可以抵扣的情形才可以抵扣。

另外消费税的抵扣只是在生产环节,在批发环节、零售环节交纳消费税时是不能抵扣已纳消费税的。

扩展资料:

具体可以抵扣的类型为:

(1)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3)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6)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8)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9)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消费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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