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标准:
(1)重点领域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导产品应优先聚焦制造业短板弱项,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
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
或属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产品;
或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攻关;
或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星空的创新产品。
(2)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且属于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或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2.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星空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或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有品牌产品。
3.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4.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具备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潜力。
(3)专项条件
1.经济效益: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专业化程度: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达70%以上;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且在国内细分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3.创新能力。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下同)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4.经营管理。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4)分类条件
1.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及以上,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2.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6%。
3.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同时满足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额(实缴)8000万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经费3000万元(含)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50%(含)以上。
企业被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会每户给予一次性50-100万奖补(以各地方具体奖补金额为准),另外还能享受一些优惠政策等其他好处,总的来说,企业被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在未来会有一个较大的发展。
1、专精特新企业主要集中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中高端产业,科技含量高、设备工艺先进、管理体系完善,市场竞争力强,专精特新在天津市中小企业创新转型中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2、“专”是指采用专项技术或工艺通过专业化生产制造的专用性强、专业特点明显、市场专业性强的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用途的专门性、生产工艺的专业性、技术的专有性和产品在细分市场中具有专业化发展优势。
3、“精”是指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或工艺,按照精益求精的理念,建立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通过精细化管理,精心设计生产的精良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的精致性、工艺技术的精深性和企业的精细化管理。
4、“特”是指采用独特的工艺、技术、配方或特殊原料研制生产的,具有地域特点或具有特殊功能的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或服务的特色化。
5、“新”是指依靠自主创新、转化科技成果、联合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式研制生产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技术)的创新性、先进性,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较高的附加值和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专精特新的认定标准:
1、原则上注册并经营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拥有“专精特新”产品(技术)并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2、产品(技术)符合国家标准,特殊行业的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新产品(技术)须经过专门机构认定,有合法有效的注册商标且进入市场(技术运用)一年以上。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行业政策。
4、符合本办法“专精特新”定义的相应内容。
5、在市场、质量、效益或发展等方面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
参考资料来源:莱西新闻网--“专精特新”政策解读
同时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还有就是近两年内主持或者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行业政策。符合本办法“专精特新”定义的相应内容。在市场、质量、效益或发展等方面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
所有企业都可以申报:
我们鼓励各类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不区分所有制,都可以申报。但是,作为优质中小企业还必须满足一些基本要求。
比如: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等等。
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条件:
1、连续经营3年以上,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达到标准。
2、近两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8%。
3、近2年企业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2.5%以上。
4、企业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有效期内。
5、无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无行政处罚,纳税,社会信用良好。
专项条件:
1、专业化
从事细分市场≥2年,近两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当年营业总收入的70%以上。
2、精细化
主导产品、服务通过相关产品认证,企业取得标准化体系认证,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特色化
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含)或实用新型专利技术2项以上(含)。
4、创新化
近2年新授权的与主导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须满足以下所列任意一条:
发明专利1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2项以上;软件著作权6项以上;参与制(修)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1项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