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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占用型和行为引导型绿色税收有哪些

时间:2023-06-26 09:11:32来源:网络作者:维度经济网

绿色税制包括哪些内容

一、绿色税收
绿色税收(Green Tax),也可以称之为环境税收(Environmental Tax),也有人称之为生态税(Ecological Taxation)、绿色税(Green Taxation),20星空末的国际税收界率先提出绿色税收概念,目前学术界尚未对绿色税收概念有明确定义,《国际税收辞汇》关于绿色税收给出了这样定义的:绿色税收,又称环境税收,指对投资于防治污染或环境保护的纳税人给予的税收减免,或对污染行业和污染物的排放所征收的税收。
二、绿色税收的内涵
绿色税收内涵的界定在于是否以环境保护为目的。一般来说,绿色税收可以分为狭义绿色税收和广义绿色税收两大类。狭义绿色税收就只包括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税主要是为了限定环境污染的范围、减少环境污染程度,对导致环境污染的经济主体所征收的一种绿色税种。广义绿色税收是指在税收制度中一切与合理开发资源、有效保护环境有关的各种税种和税目的总称,它不仅包括环境保护税,还包括资源税、消费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其他税种,这些税种分别在税目、税率和优惠政策上对环境保护和促进资源节约利用、节能节水等方面都做出了相关规定,是对环境保护税的补充和扩展。
三、中国现行的绿色税收制度
我国现行的绿色税收制度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专门为环境保护而设立的绿色税种,即环境保护税;二是现行税制中其他具有环保性质的绿色相关税种,主要分为资源占用型和行为引导型绿色税收;三是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1.环境保护税
环境保护税是我国之一个专门为环境保护而设立的绿色税种,也是我国首个明确以环境保护为目标的独立型绿色税种,其征收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的排放。环境保护税是对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征税,征收范围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通过增加污染排放行为的成本而进行事后干预来实现绿色调节功能,属于事后干预型的绿色税收类型。
环境保护税是在2024年1月1日才开始征收的新税种,但是它其实是由原来的排污费,按照“税负平移”原则,改为征收环境保护税的。环境保护税的征收范围、税额标准等与之前的排污费几乎没有差异,但是各地区可以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自行确定环境保护税具体适用的税额。环境保护税作为独立的绿色税种,其立法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它的征收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的环保意识和强化企业治污减排责任。
2.绿色相关税种
现行税制中除了环境保护税以外,还有一些其他具有环保性质的绿色相关税种,具体包括资源税、消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和车辆购置税。这些绿色相关税种通过部分税目、税率和优惠政策来促进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及对造成环境污染产品的生产、消费或使用行为进行引导和约束,从而起到环境保护的目标,主要可以分为资源占用型和行为引导型绿色税收。
资源占用型绿色税收通过对稀缺的资源或土地在开采或生产、占用和使用等环节进行征税,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对资源的过度开采或对土地的任意占用,从而促进有限的自然资源能够被合理地、节约地利用。资源占用型绿色相关税种具体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行为引导型绿色税收是通过设置部分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税目、税率差异和税收优惠政策对污染环境的特定消费品的生产、消费或使用行为征税来增加特定消费者的税收负担,引导生产者和消费者采用更有利于环境的生产行为和消费行为,从而抑制了对高污染、高耗能产品的消费,促进节能减排环保目标的实现。行为引导型绿色相关税种包括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
3.绿色税收优惠政策
除了环境保护税和其他绿色相关税种以外,还有一些其他税种虽然没有设置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税目和税率,但是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制定了绿色税收优惠政策。比如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就在资源综合利用产九游服务、节能服务公司等方面制定了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旨在促进企业节约利用资源、星空环境保护意识,鼓励环保产业发展。

目前开征8个税种,哪些属于绿色税收?

环境保护税属于绿色税收,其他税种更多是为了经济,对绿色经济出台税收优惠政策。 绿色税收,也就是环境税,绿色税,严格来讲,环境税主要是指对开发、 保护、使用环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对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污染、破坏和保护的程度进行征收或减免。 国家出台了《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试行)》,对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5类环保项目的所得采取税收优惠政策。

绿色税收体系需要重点完善的税种有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落实碳达峰行动方案,推进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完成“双碳”目标离不开税收政策支持,应充分发挥税收激励和约束作用,通过完善绿色税收政策,构建绿色税收体系,引导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我国绿色税收政策的现状和问题
绿色税收最早由英国经济学家庇古提出,将税收作为调节社会成本与排污者生产成本之间差距的手段。尽管国内外学者对绿色税收的具体内涵尚未形成完全统一的认识,但多数学者认为,绿色税收包括以合理利用资源、加强环境保护为目的,设立的税种及各种税收综合措施。
目前,我国已构建起以环境保护税为主体,资源税为重点,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种为辅助的绿色税收体系,涵盖资源开采、生产、流通、消费、排放5大环节,在用财税手段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作出了有益探索。
但从实践看,绿色税收体系在我国税收制度的地位并不高,其收入占总税收收入的比重也比较低,同时,我国绿色税收体系中,侧重事后干预的环境保护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的比重较大,零散分布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中的税收优惠政策尚未形成体系,引导企业转变生产方式的作用受限。为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税收政策对资源节约、环境保护领域的支持力度仍需要加大,绿色税收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完善我国绿色税收政策的思考
笔者认为,完善我国绿色税收政策,既要与现有环境保护制度和税收征管措施相适应,又要强调各税种间的协调配合。
首先,进一步“绿化”现行税收政策。系统梳理现行税收政策中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内容,审视现有税收政策中是否存在与环境保护目标相矛盾的政策,及时加以调整。
其次,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税、资源税等主体税种的改革。环境保护税方面,为实现“双碳”目标,探讨可否在环境保护税中增加二氧化碳税目,并逐步将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扩大至温室气体,作为一种碳税。资源税方面,建议加快水资源税试点工作,尽早实现水资源税在全国范围内施行;适当提高资源税税率、扩大资源税征税范围,促进纳税人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
最后,加大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辅助税种的引导力度。税收优惠是绿色税收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发挥着重要的激励作用。建议在延续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资源综合利用产九游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增加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绿色属性。同时,考虑对企业购置并使用的环保专用设备实行加速折旧,适当提高节能环保技术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比例,鼓励企业加大对节能减排技术及设备的投入。

当前支持绿色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类型包括

《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着眼于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充分体现税收对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和激励作用,涵盖了支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环保、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推动低碳产业发展四个方面共56项税费优惠政策。《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着眼于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充分体现税收对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和激励作用,涵盖了支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环保、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推动低碳产业发展四个方面共56项税费优惠政策。《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着眼于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充分体现税收对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和激励作用,涵盖了支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环保、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推动低碳产业发展四个方面共56项税费优惠政策。

我国应建立怎样的绿色税收体系并说明原因

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高其使用效率,既是缓解能源供求矛盾的关键环节,也是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途径。为了促进能源资源的节约和有效利用,政府要运用财税政策,通过建立我国绿色税收体系,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体来讲,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考虑: 一、改革和完善现行资源税 一要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将水资源、森林资源、草资源以及其它资源纳入其中,运用税收杠杆调节人们对自然资源的消费和使用;二要完善计税办法,把现行的以销售量和自用数量为计税依据,调整为以生产量或使用量为计税依据,并适度提高单位税额,以限制过度开采与消费资源;三是要将现行其他资源性税种如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并入资源税,规范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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