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信访电话:010-82692077(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9:0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登记注册咨询电话:010-82827588(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登记注册办公地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
2024年3月16日上午,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揭牌成立,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冀岩,海淀区委副书记、区长戴彬彬,海淀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孟景伟,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高念东出席。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体班子成员及部分干部代表参加了揭牌仪式。仪式由海淀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孟景伟主持。
新的市场监管机构的建立,为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完善职能优化、权责协同、运行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提供了坚强的组织机构保障。
对于推动实施高质量发展战略,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具有重要意义。
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监督投诉电话:82692065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投诉举报类电话:
受理电话: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12331(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45(市民服务热线电话)。
经国务院机构改革,2024年3月16日,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揭牌成立,原海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能纳入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扩展资料:
一、负责本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有关规划、战略、标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本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市市场监管局授权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本区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承担市市场监管局授权的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本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对本行政区域内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规范价格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
六、负责本区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全区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协调质量基础设施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本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地方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八、负责本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相关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本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区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专项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十、负责本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工作。
十一、负责本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依职权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实施对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监督检查及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本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溯源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本区标准九游作。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标准九游作规划、计划,推动本行政区域内标准九游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本区星空检测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规范星空检测市场,完善星空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星空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根据北京市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授权,依法组织对本区认证活动实施监督。
十六、负责本区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参考资料来源:
海淀区政府-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信息
北京市政府-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成立
海淀区政府-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职责
1、投诉举报电话:12315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邮编:100080。
原北京市工商局已经撤销,成立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市商务委员会的有关反垄断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加挂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
1、负责本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有关规划、战略、标准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本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委托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
3、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本市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承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的反垄断执法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