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的对象有货物、工程和服务三大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星空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具体如下:
1、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2、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3、本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4、本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扩展资料
一、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2、邀请招标。
3、竞争性谈判。
4、单一来源采购。
5、询价。
6、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星空十七条规定:
1、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其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
2、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
1、货物采购
指业主或称购货方为获得货物通过招标的形式选择合格的供货商或称供货方,它包含了货物的获得及其获取方式和过程。
货物类项目是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的重头戏,货物品目种类繁多,货物采购的业务范围主要有哪些?
1、确认所要采购货物的性能和数量;
2、供求商的调查分析,合同谈判与签订、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监督、控制;
3、合同支付及纠纷处理等。
货物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
2、服务招标
交易的标的是服务。服务是除工程和货物之外的采购对象。
它的评标难度高,服务标准难以量化,服务质量在供应商提供服务前难以判断,给评标带来一定难度。服务招标适用范围广泛,尤其适用于经济鉴证类服务、商务服务、技术服务等各类专业服务领域。与工程招标、货物招标项目相比较,服务招标项目所涉及的标的金额相对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