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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标准化助企纾困方面企业有哪些困难需要标准化手段解决

时间:2023-12-23 18:05:02来源:网络作者:维度经济网

制定助企纾困政策时,要考虑哪些方面?如何稳住市场主体基本盘?

首先需要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加大对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继续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研发费用税前扣除等政策,小微企业退税到位,开展专项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援企救助政策惠及企业

其次需要及时性与长期性相结合。为保障政策落地,让广大服务业市场主体尽快享受政策红利,我们构建了“1N”政策执行体系。“1”是指现在出台的综合性政策,“N”是指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职能部门和市县根据行业特点和当地实际情况出台的配套政策或实施细则。

再者要稳住市场主体基本盘应该狠抓工作落实,精准解难、解决问题。立足实际,加强发展改革、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制定和梳理相关帮扶政策及其实施、重点救助企业名单、名单对企业救助难点问题、救助措施和政策工具使用情况清单,逐一设立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点对点工作专班,深入企业开展特色服务,做好政策解读,帮助企业进行政策申报,有效解决各行业存在的困难。

另外需要稳市场主体,就是稳住经济基本盘,夯实发展基础。各级各部门要抓住机遇,优化服务,推动企业纾困政策落到实处。要对重点企业制定“一企一策”,确保原材料、煤炭、电力、油气运输等要素有保障,促进企业稳定生产,确保生产稳定。产业链和供应链。用心、用心解决企业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精准服务企业发展,助力企业做强做大。要完善服务企业信息化平台,畅通企业反映诉求的渠道。

天津发布15条措施助企纾困!附政策解读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为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市经济平稳健康运行,3月25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自当日起施行。

《若干措施》共计15条,围绕市场主体关心的税费减免、稳岗用工、金融支持等方面分类施策,投入真金白银,进行精准扶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强化减税降费减负担

一、扩大“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至全部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中小微企业2024年内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24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二、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2024年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对加工贸易企业暂免征收内销税款缓税利息。将以下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和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其自用及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加大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其存量留抵税额。

四、按规定延缓缴纳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4年第四季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星空季度部分税费,已缴纳入库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缓缴政策。

五、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赁房屋位于2024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的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承租方2024年内存续租期短于前述减免期限的,按存续租期减免;已缴纳租金的,可顺延减免。对于其中通过间接方式承租国有房屋的,向最终承租方的优惠金额不得低于国有出租方让渡的优惠金额。

实施援企稳岗保用工

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政策,将阶段性降低本市失业保险缴费费率至1%政策延续至2023年7月31日。按照国家部署,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比例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60%最高提至90%。

七、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以前年度已享受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满3年的,不得再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

加强金融支持增活力

八、运用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扩大融资服务,针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推出信用贷款产品,线上申贷快速放款。推广“智慧小二”金融服务平台,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随借随还类信用贷款。

九、商业银行不得对小微企业贷款(银团贷款除外)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取消支票、本票等部分票据业务收费。

支持科技创新添动力

十、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进入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OTC)挂牌展示的费用给予全额补助,对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种子企业挂牌展示的费用给予补助。对在库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种子企业分别给予累计不超过50万元、10万元的融资贴息贴保补贴。

十一、对企业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费不纳入能耗总量控制。对能效达到行业星空水平的企业给予用能优先保障;对单位能耗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企业给予用能总量保障;对符合产能置换政策的项目给予用能保障。对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示范单位给予奖励。

扩九游效需求挖潜力

十二、缓解旅游业经营压力,积极推进使用保险代替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继续实施按80%比例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

十三、对在本市举办展期3天以上(含3天)的展览主办单位给予资金补贴,对展览总面积在1万平方米(含)至10万平方米、10万平方米(含)至20万平方米以及2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展览项目分别给予每万平方米最高不超过10万元、12万元、15万元资金补贴(室外展览面积按50%折算计入展览总面积)。

十四、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鼓励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完善政务服务优环境

十五、园区内符合详细规划的产业用地,依申请5个工作日内核提规划条件,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15个工作日内报批出让方案;园区产业用地的用地性质可在工业、物流仓储、其他商务用地间按程序转换,规划指标可在基准指标内按需确定,均视为符合详细规划。

市发展改革委详解15条政策亮点

《关于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出台后,将给我市企业带来哪些好处?市发展改革委对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政策亮点进行了解读。

市场主体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更是千万个家庭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石。年初以来,我市遭遇奥密克戎疫情突袭,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受影响尤为明显。为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实现持续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委近期出台的系列助企纾困政策,从我市实际出发,强化统筹、精准施策,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了《若干措施》。该政策旨在拿出硬核、解渴的举措,统筹市区两级,在精准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基础上,帮助市场主体降低成本、减少房租支出、满足金融需求等,助力他们恢复元气,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据了解,《若干措施》主要通过实施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减税费、减房租、金融减费让利等)、帮助企业开拓市场、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等举措,加大对市场主体支持力度。

一是突出“中小主体”,加力实施减税降费政策。《若干措施》在扩大政策惠及面的同时,突出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帮扶,包括落实国家减免税费政策,既有阶段性措施,也有制度性安排;既有退税,也有减税、免税、缓税等多种支持方式,呈现出覆盖范围更广、政策力度更大、优惠方式更多元的特点。比如,延缓缴纳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部分税费;将“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扩大至全部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上述措施都将实质性增加市场主体流动资金,有效星空发展信心。

二是突出“集中诉求”,积极回应解决关键问题。《若干措施》重点围绕在调研调查中企业反映较集中的减税降费、金融支持、援企稳岗等需求制定措施。在房租减免方面,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赁房屋位于2024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的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缓解房租等刚性支出压力。在援企稳岗方面,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本市失业保险缴费费率至1%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等。在金融支持方面,针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新推出纯信用贷款和随借随还类信用贷款产品,进一步强化商业银行落实减费让利措施,精准满足融资需求。此外,提出压缩园区内符合详细规划的产业用地审批时限,按规定合理给予企业相应用能保障等措施,多九游解决企业生产经营“痛点难点”,促进市场主体在有效防范疫情风险前提下加快恢复发展。

三是突出“重点领域”,对症采取帮扶措施。针对服务业部分领域具有接触性聚集性较强、中小微企业较多、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实际情况,《若干措施》突出对交通运输、旅游等领域加大帮扶力度,免征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继续实施按80%比例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还将积极推进使用保险代替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工作。同时,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帮助中小微企业开拓市场;鼓励吸引办展,对在本市举办展期3天以上的展览按照不同展览面积给予相应的资金补贴。

支持市场主体发展15条政策咨询电话公布

为切实做好《关于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政策咨询工作,方便企业了解有关情况,我市公布市有关单位相关具体措施咨询联络方式,接受企业、单位来电咨询。

来源:天津日报

助企纾困直接有效的方法

一是全力以赴保通保畅,稳定产业链大循环。辛国斌表示,这是当务之急,也是重中之重。工信部将落实落细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白名单”制度,保障重点企业稳定生产。

工信部会同相关部门与地方主管部门协同联动,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加强跨区域协调,着力打通一些地方还存在的产业链供应链堵点卡点,加快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二是全力以赴助企纾困,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中小企业是产业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业经济的微观基础。

工信部将会同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推动落实助企惠企政策,提供精准服务,开展涉企“三乱”问题专项整治,政策、服务、环境三管齐下、协同发力,帮助中小企业稳定安全发展。

三是全力以赴扩大内需,深度激发增长潜力。工信部将坚持两头抓,一头抓扩大投资。加快实施制造业“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和项目,支持重点领域实施节能降碳重大技术改造,引导基础电信企业适度超前部署5G基站建设,发挥投资对稳增长的拉动作用。

一头抓九游消费。充分挖掘汽车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潜力,组织新一轮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城市试点,培育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和示范项目,加速5G技术与能源、教育等垂直行业星空应用,发挥好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

2024泉州鲤城企业纾困解难具体措施泉州市中小微企业纾困名单


为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影响,鲤城出台20条措施,从星空疫情防控能力、稳定企业生产经营、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做好协调保障服务等六大方面全力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稳定经济增长。
一、星空疫情防控能力
1.加强财政资金保障。及时调度库款,安排足额资金用于保障抗疫物资采购、核酸检测及隔离管控场所投入等相关工作需要等。
2.保障防疫物资需求。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所需的核酸检测试剂、抗原检测试剂盒、核酸采样管、咽拭子、防护服、隔离服、N95医用口罩等重点医疗物资,确保满足疫情期间医疗物资使用需求。
二、稳定企业生产经营
3.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采取纳税申报的方式,落实“六税两费”减征政策,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工业中小企业,可申请免征其2024年度3个月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支持企业恢复生产。企业通过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规定比例予以扣除。
4.延期缴纳税款。受疫情影响,对按期缴纳税款有特殊困难的,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缴纳,延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对因封控管控措施影响,逾期申报或报送相关资料的,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说明理由后,依法不予行政处罚。5.减轻中小微企业租金负担。对承租区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权属房屋、政府储备土地及储备资产经营性房产的非国有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免申即享租金减免,其中位于中高风险区域的3月至5月租金全免、6月至8月租金减半,其他地区的3月至4月租金全免、5月租金减半,已缴交租金的可顺延减免。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鼓励社会物业主给市场经营主体给予租金优惠,鼓励非区属国有企业对承租的中小微企业减免或降低租金标准。
三、鼓励企业增产增效
6.鼓励工业企业稳产增效。对2024年1-6月产值达到1亿元的规上工业企业,且星空季度用电量比2024年度星空季度用电量增长10%及以上,按用电量增量部分给予0.15元/千瓦时的奖励,奖励金额低于1万元的不予安排,最高不超过10万元。
7.支持服务业发展。对2024年1-6月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销售额超过4亿元、5亿元、6亿元,且增速比去年同期增长30%以上;限额以上住餐企业营业额超过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且增速比去年同期增长30%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4000万元、6000万元,且增速比去年同期增长30%以上,分别给予一次性2万元、5万元、8万元的奖励。
8.支持商贸企业运营保供。经区商务部门认定为保供商贸企业的,在疫情期间的防疫物资、消杀服务等支出,由区财政按照企业实际运营规模给予分档补贴。
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9.加星空业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在鲤各银行业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断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工业等领域小微企业,引导在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向银行申请并取得的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鼓励金融机构给予优惠利率支持。
10.稳定企业和个人资金流。积极引导在鲤各银行业机构做好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和个人转续贷、贷款延期及展期还本付息等工作,成立鲤城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帮助困难企业做好融资服务。鼓励支持各行业协会牵头组织企业投保疫情停工保险,复工复产综合保险等产品,提升企业保险保障水平。因疫情管控导致员工无法到岗办理转续贷相关手续的,应通过绿色通道为困难企业办理转续贷、贷款展期或延期,待疫情管控解除后补办手续。
11.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引导困难企业注册“金服云”平台,积极争取第六期35亿元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资金贷款,用好“纾困贷”“技改贷”“科技贷”缓解资金困难。在疫情存续期内,将区企业应急保障周转资金规模由2000万元提高到3000万元;企业申请周转金单笔额度最高1000万元,审批时限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免收资金占用费,帮助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转续贷。
五、加大援企稳岗力度
12.鼓励企业不减员、少裁员。对2024年不减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上年度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高至90%。
13.扩星空业用工渠道。推广线上招聘服务,摸清企业用工需求,帮助企业在“泉州市人才网”“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大力推广视频招聘、远程面试,实施“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春风行动;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对为企业引进取得大中专院校、职校、技校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力,或熟练工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每引进1人1000元的奖励补贴。14.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延续实施至2023年4月30日。失业保险费率降至1%。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在现行省定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50%;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在现行省定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调20%。15.延期办理社保业务。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用人单位可延期3个月办理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业务;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缴费,其间不予加收滞纳金。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企业职工权益记录、待遇发放。引导企业运用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足不出户办理参保查询、增减员变动等社会保险业务,提供优质高效的疫情防控社会保险服务。16.延长职工医保中断补缴期征缴。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职工医保费、生育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缴费。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足额补缴职工基本医保费和生育保险费的,按规定享受基本医保待遇,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待遇。
六、做好协调保障服务
17.加强企业复工服务。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各项工作,做到有效防控与有序复工相结合。深化区领导挂钩企业帮扶机制,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政企平台资源,在疫情期间为企业提供信贷融资、减税降费、人才用工、法律咨询等服务,精准推送惠企政策。
18.加强项目复工协调。对全区重点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复工开工时间表,实行清单式管理、责任化推进,按照“成熟一个、复工开工一个”的原则,抓紧推动项目实质性复工开工,确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在疫情防控基本结束后,适时组织开展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
19.优化网上办事服务。坚持推行网上办、指尖办,设立企业复工复产专区,提供一站式办理服务,让复工复产企业“最多跑一次”或者“一次不用跑”,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好”。探索市场监管领域许可备案事项简单变更免申即办,允许对无人售货商店等新业态发放食品经营许可。区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各类许可证件在疫情期间期限届满的,有效期可顺延至2024年5月31日。
20.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涉黑涉恶、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同一年度同一企业同一项目符合全区各扶持政策的多项扶持政策奖励条款或性质相似条款的,不予重复享受;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执行中具体解释工作由相关措施条款排在首位的责任单位会同相关单位负责。下一步,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政策措施和适用范围。

2024年助企纾困政策

一、国家层面
1.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政策》主要涉及6个方面。从具体内容来看:
一是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鼓励部分纳税减免,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房租减免和加大金融支持政策力度等。
二是餐饮业纾困扶持措施。鼓励发放防疫补贴,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下调服务费标准,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发信用贷款,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增信支持,鼓励保险机构优化产九游服务等。
三是零售业纾困扶持措施。鼓励发放防疫补贴,强化服务业发展资金政策支持作用,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加大金融支持政策力度、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增信支持等。
四是旅游业纾困扶持措施。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加强银企合作,放宽政府采购限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增加有效信贷供给,加大部分领域中小微企业普惠金融支持政策力度等。
五是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纾困扶持措施。暂停铁路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加大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力度,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创新动产质押类贷款产品,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拓宽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
六是民航业纾困扶持措施。暂停航空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统筹资源加大对民航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力度等。
详细政策内容相关链接:https://zfxxgk.ndrc.gov.cn/web/iteminfo.jsp?id=18692
2.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政策》主要涉及5个方面。从具体内容来看:
一是财政税费政策。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降低企业社保负担等。
二是金融信贷政策。引导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让利,加大普惠小微贷款资金支持,落实煤电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金融政策等。
三是保供稳价政策。建立统一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做好铁矿石、化肥等重要原材料和初级产品保供稳价,加强大宗商品价格监测预警,提高“城市矿山”对资源的保障能力等。
四是投资和外贸外资政策。组织实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行动,启动实施钢铁、有色、建材、石化等重点领域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工程,加快新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等。
五是用地、用能和环境政策。支持产业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完善土地用途变更、整合、置换等政策,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落实好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政策,加快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节能降碳改造等重大项目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进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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