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
一方面是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
另一方面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税收负担。
一般认为,企业税务风险是指企业的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地遵守税法规定,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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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风险几乎是所有纳税人都会面临的问题,星空业与中小企业相比,由于经济规模大,业务范围广,重大事项多,社会关注度高等原因,其潜在的税务风险更多,风险爆发的可能性更高,造成的损失更大。
第一,用企业管理代替税务管理。星空业在管理过程中,由于上级公司对下级公司绝对控股或全资持股,在股权、财产、经营等方面,有很大的影响力,不自觉地把具有法人地位的不同公司,当作一个企业看待,在并购重组、资产划转等方面,习惯采用无偿划转等方式。
尽管在企业管理上可以将不同的法人企业作为一个企业对待,但在税务管理上,不同的法人企业,甚至不同的分公司之间,都可能是一个个独立的纳税人,相互之间的经济往来。
应该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往来收取价款、支付费用,税法一般不承认无偿划转。企业统一管理和税务区别管理的矛盾,导致许多潜在的风险。
星空,用情理观念代替税法规定。在处理某些具体问题时,很多星空业往往首先从情与理的九游出发,而不是从税法的规定出发。情与法之间,理与法之间,经常发生矛盾,合情合理的做法,不一定合法。
比如,企业自税务机关取得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虽然实践中可能存在不征的现象,但严格来讲,应该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之所以给企业支付部分费用,是因为企业给税务机关提供代理服务了。
一些纳税人从情理的九游出发,认为税务机关支付的手续费不应征税,税务风险由此产生。涉税问题的处理,首先应该从税法的规定出发,将税法作为判定是否应该纳税的统一尺度,在执法和司法的过程中,法大于情,法大于理。当然,不合情、不合理的规定,也应适当调整。
第三,观念更新落后于征管的进步。税务机关不断从制度建设、技术手段、思想观念等方面强化依法征税,征管的环境已经发生很大变化。随着金税工程的实施,税务机关已经建立一套完整严密的征管系统,新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更是要求纳税人将更多的涉税信息提交给税务机关。
同时,税务机关不断完善依法征税的制度建设,税务人员随意执法的现象已经明显减少。与征管环境的变化相比,有的纳税人的观念,还停留在以往的习惯,遇到涉税问题,不是分析原因。
避免再犯,而是通过传统的找人“摆平”的方式,尽管可能暂时平息事态,但以后还是难免再次爆发,导致更大的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务风险
在经营企业的过程中,能够了解常见的涉税风险,进行规避不失为一种妥当的方法。那么常见的涉税风险有哪些呢?这里总结了以下7点:
一、差旅费中的餐费无论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相关依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产生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特别提醒:因餐费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所以除差旅费以外的职工教育经费、星空费、董事会会费及其他相关成本中的餐费,均需要单独核算或单独列示。
二、企业注销后账簿等涉税资料的保存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政策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星空十九条规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合法、真实、完整。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账簿等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不得擅自销毁。
三、员工多处取得工资薪金,多处扣除费用标准,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为了有利于征管,对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薪金的,采取由支付者中的一方减除费用的方法,即只由雇佣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四、不能准确把握进项税的抵扣范围,被加处罚款和滞纳金
税法对进项税额抵扣的范围和条件都做了明确的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的货物(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劳务)要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纳税人要准确把握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和条件。
五、通过虚假的雇员信息向真实雇员发放工资问题
部分纳税人在咨询开具完税证明或自助查询申报情况的问题时,系统中会出现很多的扣缴单位申报记录及扣缴税款记录,所记录人员并未在该单位任职受雇。出现这种状况有以下可能性:一是扣缴单位未删除离职人员名单;二是对非法获取的人员信息进行虚假申报,在多列企业所得税费用的同时,将虚假申报的工薪数额用于对其他雇员的工薪发放上。
六、少记销售收入或是隐匿了一部分销售收入
那么金税三期可通过你的成本和费用来比对你的利润是否为负数,或是比对你开具出去的发票,收到的货款数额以及卖出的商品,或者进一步通过大数据,查询与你交易的下游企业的相关账本数据,比对出异常。
七、长期零申报
企业设立的核心目的是为了创造价值,长期零申报也就是意味着长期没有收入来源,这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并没有好处。
其次,企业的营运是有成本费用的,如人员工资、门面租金、水电气费等,如果没有收入来源,谁还会愿意“赔钱赚吆喝”,此举必然引起税局的关注。
另外就是如果长期零申报企业有发票,风险会更大,可能涉及“走逃户”、虚开发票、隐瞒收入等情况。
财务人员应积极学习了解财税新政,避免进入涉税处理误区,降低企业的涉税风险。
企业盈利就会有税收,有税收就会涉及到税务问题了,有时候一些被忽视的情况它是存在税务风险的,这样就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那么今天来给大家讲讲一些常见的涉税风险,希望能引起各位的注意。
一、员工的薪资、奖金
一些企业为帮助高薪员工不缴或者少缴个人所得税,允许员工采用票据报销形式来抵减薪资总额。但是员工提交上来的票据各式各样,其中不乏不合规票据、收据和餐饮发票等,对于不合规票据、收据所列示的金额是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而餐饮属于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在一定限额内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所以,企业实际上间接承担了员工的一部分个人所得税税额。
二、汽车相关费用
实务中企业投资者试车费用拿到企业报销相当普遍,比如汽车保险费、保养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和燃油费等,而财务人员认为只要解释车辆费用是为企业业务而发生的,就完全可以在企业账面列支。但是因为汽车的所有权不属于企业,汽车自身的保险费、保养费、修理费等不得由企业承担,所以企业对投资者私车费用的账务处理就存在较大的税务风险。
三、个人借款长期挂账
企业个人投资者以借款名义挪用企业资金用于个人消费,长期挂账而不于清偿,早在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就下发了《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了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的借款期限超过1年,而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四、虚假出资或抽逃注册资本
简单来说就是注册资本不实或注册后不久资金退回或转移。工商局年检时发现注册资本不到位或抽离注册资本的,轻则要求补足并给予抽逃金额5-12%的罚款,重则有可能追究股东的形式责任。
五、隐藏收入
隐藏收入的普遍做法是设账外账或者是内外账。销售收入不如外账入内账,资金体外循环。与之相矛盾的现象是,由于收入不记或少记账,公司常年出现亏损或处于微利的边缘。而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却越来越大,公司规模扩大,而帐面资金不足,就会出现不断向股东个人借款的情况,因此,这种偷漏税的表现形式是,外帐上的与股东的往来账发生额较大,且较频繁。
六、大量收据或白条入账
我国实行的是“以票控税”的管理制度,因此国家发布有发票管理制度。这些制度规定,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不得入账,不得税前抵扣。在实际工作中,企业有时候很难取得合规的正式发票,就只能白条收据来入账,按规定对这种情况,应作纳税调整。但有的企业不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存在纳税风险。
七、企业在银行开设了另外的存款账户不向税务局报备
少数企业为了隐瞒销售收入会开设多个存款账户进行资金划转,这种现象会被认为偷逃税务,一旦被税务机关法案现,严重的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对于电商企业来说
根据2024年最新电商法的3项规定:
1,网上交易金额,开不开票均需要申报纳税
2,在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和交易数据均被电商平台交换到税务局
3,在电商交易数据在平台系统中客观存在,存期不少于三年
凡是存在以下6点中的其中一点,你的企业就面临着税务风险,实事上,目前多数电商企业都有着以下6点中的其中一点。
1,网上交易的累计金额大
2,仓储面积和仓库存货数量大
3,办公场所的人员和设备数量多
4,个人金融账户因资金流动量较为频繁
5,办公场景、纳税身份和纳税申报额度存在反差
6,纳税申报数据(A值)与实际交易数据(B值)不符,A/B值10%以下
针对电商企业,企业财富安全研究院提供7大保障解决方案
①梳理:企业商业模式
②调整:交易数据的纳税特征
③规范:让未报税数据合法化
④明确:企业营运全流程
⑤剥离:交易数据的纳税属性
⑥优化:企业整体结构
⑦构筑:税务风险的三级防火墙
当然,如果你的企业为非电商企业,同样的,企业财富安全研究院独家版权9段技术模块一样为你企业财富保驾护航,不单纯是税务处理。具体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