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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预告登记资料需要哪些

时间:2024-01-13 09:11:43来源:网络作者:维度经济网

房屋预告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主观:

房屋预告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一)《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 身份证 明(复印件); (三)《市 商品房预售 合同》(原件)。 经预告登记的预购商品房,在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后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为预告登记的预购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一)《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登记证明(原件); (四)《市购房业主商品住宅 维修基金 交款凭证》(原件); (五)房屋交接书(原件); (六)地籍图(原件二份); (七)房屋平面图(原件二份); (八) 契税 完税凭证(原件二份)(原件)。 办理房屋预告登记证需要那些条件,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提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一)预购商品房; (二)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 (三)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相应的房屋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当事人申请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预告登记事项办理相应的登记。 房屋预告登记效力是什么 预告登记发自于当事人申请的意思表示,且将请求权通过公示手段对外展示,反映了物权要求的公示原则。预告登记既是承认并保障权利人对房产将来的法律支配关系的制度,也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延伸。预告登记是请求权物权化的一种具体表现,预告登记所产生的应当是物权化了的请求权。预告登记时物权变动尚未实现,因此登记对象不是物权本身,而是将来房产物权变动的请求权。因此请求权本身虽是一种债权,但预告登记使该债权具备了物权的某些效力,是请求权物权化的一种具体表现。 预告登记具有排他性法律效力。预告登记使债权通过登记的方式记载下来并予以公示,这样,债权转化为准物权,债权的义务主体成为了不特定的,能够对抗第三人,即具有排他性。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义务人处分(不仅仅出售,还包括设定抵押等负担行为)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还具有追及效力,即将来的房产无论转让人转让给谁,或者房产被谁占有,经过预告登记的请求权人只要按照所签订的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后,都有权向房产实际占有人追及房屋所有权或者通过处分房产获得收益优先偿还债务的权利。 预告登记发自于当事人申请的意思表示,且将请求权通过公示手段对外展示,反映了物权要求的公示原则。预告登记既是承认并保障权利人对房产将来的法律支配关系的制度,也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延伸。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网也提供 律师在线 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民法典》星空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预告登记办事流程需要哪些材料

预告登记分为六种情况,每种预告登记及需要材料如下:

1、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需要材料:登记申请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2、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需要材料:登记申请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抵押合同原件、主债权合同原件、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当事人关于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权的,提交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的证明原件。

3、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

需要材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原件、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转让合同中已有约定的除外)。

(2)房屋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除提交本项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原件、他项权利证书原件、抵押权注销申请书原件。

4、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

需要材料:登记申请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抵押合同中有约定的除外)。

5、预告登记的变更登记

需要材料:登记申请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变更事实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

6、预告登记的注销登记

需要材料:登记申请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预告登记证明原件、证明预告登记的房屋权利终止的证明材料原件。

扩展资料

预告登记与一般的不动产登记区别:

1、一 般的不动产登记都是指不动产物权在已经完成的状态下所进行的登记,而预告登记则是为了保全将来发生的不动产物权而进行的一种登记。

2、预告登记作出后,并不导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或变动,而只是使登记申请人取得一种请求将来发生物权变动的权利。

3、纳入预告登记的请求权,对后来发生与该项请求权内容相同的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行为,具有排他效力,以确保将来只发生该请求权所期待的法律结果。因此,预告登记是与异议登记同时构成不动产登记中的重要内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预告登记

百度百科-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办理房产预告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主观:

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要带的材料有: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商品房 登记申请书 原件;已登记备案的 商品房合同 原件;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证明材料。

法律客观:

《民法典》星空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不动产预告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不动产登记证明,另外还有根据不同情况需要的不同材料。比如说继承、受遗赠的,因继承、受遗赠获得的,需要提供经过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出具部门是公证机构、法院;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出具部门是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债权转让的合同和已经通知债务人的材料,原件一份,这项材料是需要申请人自备的。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怎么办理
1、备案: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准备资料到房管局备案
2、准备办理预告资料:由房开盖章,客户签字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备案后的备案表一份,房屋登记申请表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婚姻状况证明一份,首期款和维修基收据复印件一份,以上复印件全部加盖房开公章。
3、送件取件:将准备好的办理预告资料带到房管局,交予经办人,3-4个工作日后,向之前交予的经办人取回资料,此时多了四份资料分别是《房屋预告登记审批表》《收费通知单》《询问笔录》《房屋预告登记申请表》
4、签字盖章:客户本人在《房屋预告登记申请表》《询问笔录》签名按手印,开发商加盖公章。
5、审批发证:将签好字,盖好章的《房屋预告登记申请表》《询问笔录》交予经办人审批,3-4个工作日后,客户持身份证原件,到房管局的缮证窗口,缴纳80元的预告登记费和20元的档案管理费,然后交予缮证窗口经办人,经办人打证,发证。

办理房屋预告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法律分析:登记申请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 申请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二)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三)其他必要材料。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材料。申请预告登记的商品房已经办理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的,当事人应当一并申请在建建筑物抵押权注销登记,并提交不动产权属转移材料、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先办理在建建筑物抵押权注销登记,再办理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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