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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2024、2024、2024年度记功奖励同一奖励周期内

时间:2024-02-03 09:11:28来源:网络作者:维度经济网

年终奖计提在哪个年度

——导图引言
1.今天发放年终奖,应该计入哪一年?提出此疑惑,无疑是存在一个实际的矛盾:2024年发去年2024年度的年终奖。
2.单位而言,涉及企业所得税和会计处理两方面。
(1)有人说,应该归到2024年。可问题是,会计在2024年末会计结账前心里还没个数,到底老板给大伙儿发不发,发多少,毫无依据可循,连施展“预提”技能的机会都没有。
(2)有人说,直接记到2024年。可问题是,2024年刚开年一毛钱还没盈利,凭什么给2024年背费用的锅。这不公平。
(3)有人说,按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计入2024年度。可问题是,俺们公司经营十几年了,以前年度已经按发放时间所属当年入账了,以前年度的账怎么调整?岂不牵一发而动全身?换句话说,如何化解或有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成了拦路虎。
3.员工而言,涉及个人所得税。
(1)有人说,这是2024年辛苦一年取得的奖金,应该算到2024年的个人所得税申报。可问题是,我还没收到真金白银的年终奖,哪里有钱去缴税?
(2)有人说,2024年才实际收到年终奖,应该算到实际收款的年份。可问题是,按配比来说,这本来就归属于2024年的工资、薪金所得呀。再者说,如果计入2024年纳税申报,万一造成多缴税,岂不得不偿失了。
4.常规理论思路:在年终奖计入那个年度的问题上,税务观点,走收付实现制原则;会计观点,走权责发生制原则。
5.上述所思,仅是按常理的随想。实务中,如何破解其左右矛盾带来的可操作性困惑,显然,最终还是要落实到寻找匹配政策的依据上。
一、单位而言(一)税务处理方面
1.导图观点
(1)2024年度年终奖,实际发放时间在202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允许直接扣除在2024年度。
(2)2024年度年终奖,实际发放时间在202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之前,且2024年已做预提处理,允许扣除在2024年度。
(3)2024年度年终奖,实际发放时间在202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之前,但2024年未做预提处理,此种情形存在一定争议,建议按不允许扣除在2024年度判断处理。
(4)2024年度年终奖,实际发放时间在202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之后,不允许扣除在2024年度。
2.导图简析
年终奖发放,企业所得税允许扣除在哪个年度。遵守政策,关键考虑因素是实际发放时间,辅助因素是是否做了预提处理。如果没做预提,那就可以干脆利落的按收付实现制处理,什么时候发,什么时候入账;如果上年度做了预提,在本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能够实际发放完毕,则允许扣除在上年度。
3.参考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税公告2015年第34号)
星空条,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二)会计处理方面
1.导图结论
(1)遵循权责发生制,在2024年(上年度)预提年终奖。需满足以下条件:
a.很可能会发年终奖
b.能够有合理依据预估金额
c.在会计年末结账前取得预估金额
(2)缺乏预提年终奖可靠依据,在2024年(本年度)实际发放时间入账。需满足以下情形之一:
a.无法确定会不会发年终奖
b.无法合理预估年终奖金额
c.在会计年末结账前无法取得预估金额
2.导图简析
企业会计遵循权责发生制当然重要,这是准则要求。但不能本本主义的强行权责发生制。
一方面,年终奖的发放,劳动法没有硬性要求,通常,自主权在单位、在老板手里,这就存在极大的变数和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首要原则就是“可靠性”,倘若“年终奖”还是一项能不能发、发多发少都不确定的停留在员工无限的遐想之中时,连最基本的可靠性都满足不了,还能指望有甚样的高质量会计确认。
3.参考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第九条 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星空十三条 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
星空十四条 符合本准则星空十三条规定的负债定义的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
(一) 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
(二) 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员工而言
1.导图观点
(1)按实际收到年终奖时点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即,2024年收到2024年度的年终奖,应该归入2024年工资、薪金所得,申报个人所得税。
(2)具体操作:取得年终奖当月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于次月15日内选择合并或单独计税方式进行纳税申报。
2.导图简析
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时间,是“所得”时间,而不是“应得”时间。搞清这一点,就会很容易判断出收到年终奖的时候,就是纳税义务发生的时候,也是次月需要申报纳税的时候。
另外,说点其他细节内容:
(1)年终奖的申报计税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合并到综合所得申报,另一种是单独计税方式申报。如果不了解的朋友,可参考学习之前的复习内容
年终奖计税方式的选择

(2)年终奖在个人所得税眼里,是有自己的认定范围,不要以为公司只要发的任何名目奖金都叫年终奖。比如半年奖、季度奖等就不能算是年终奖。
(3)年终奖选择单独计税方式申报,一个员工一年只有一次机会。这就告诉我们了,无论你是年终奖分多次发,还是年头年尾分别发了两个年度的年终奖,如果选择单独计税申报,只能考虑选择其中一次发年终奖时使用。换句话说,取得的一笔全年一次性奖金,不能拆分开计算,同一笔年终奖只能选择一种计算方式。但是单位分笔支付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可以分别适用不同的计税方法。
(4)已经选择合并到综合所得计税申报方式了,汇算时不能再选择单独计税。但已按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单独计税的,在征得税务局肯定答复后,有可能是可以在汇算清缴时重新选择是否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的。
3.参考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
第一条,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第三条,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单独计税)只允许采用一次。
第五条,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24〕164号)
第一条,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4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4〕42号)
第一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24〕164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部队一等功什么概念和待遇?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可以知道一等功的待遇和概念如下:

1、平时对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义务兵,可以提前晋衔;对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3次三等功奖励的士官,可以增加军衔级别工资档次;

对获得二等功奖励或者3次三等功奖励的军官(文职干部),可以增加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官,可以提前晋衔;

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军官(文职干部),可以提前晋衔(文职干部级别)或者增加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

2、战时对获得嘉奖以上奖励的义务兵,可以提前晋衔;对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者3次嘉奖奖励的士官,可以增加军衔级别工资档次;

对获得三等功奖励或者3次嘉奖奖励的军官(文职干部),可以增加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对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3次三等功奖励的士官,可以提前晋衔;

对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3次三等功奖励的军官(文职干部),可以提前晋衔(文职干部级别)或者增加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

3、提前晋衔适用于列兵、二级军士长以下士官(不得超过其岗位规定的最高编制军衔)和上校以下军官(不得超过其职务等级规定的最高编制军衔);

提前晋文职干部级别适用于四级以下的文职干部(不得超过其职务等级规定的最高级别);增加军衔级别工资档次适用于低于本军衔级别工资最高档次的各级士官;增加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适用于各级低于最高档次的军官(文职干部)。

提前晋衔、晋文职干部级别、增加工资档次,通常分别只晋一衔、晋一级、增加一档。

扩展资料:

评功细则:

1、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联系实际回答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2、战斗中英勇顽强,坚决执行命令,模范遵守战场纪律,完成作战任务成绩突出,或者主动掩护、抢救战友,事迹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3、战斗中勇于克服困难,积极主动、迅速有效地提供后勤、技术或者其他作战保障,对完成作战任务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

营业员的奖惩制度?要详细点的,先谢过了

奖惩制度1.目的: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保障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使企业的经营体系在稳定有序的环境中得到高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营业员适用门店奖惩制度) 3.奖惩原则 3.1公平、公正、公开; 3.2有功必赏,有错必纠,赏罚分明; 3.3以事实为依据; 3.4员工享有举报权和申诉权。 4.奖励和处罚 4.1奖励的种类有口头嘉奖、书面嘉奖、记功、晋级、升职五个级别; 口头嘉奖:对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的一种正式的口头上的表扬。 书面嘉奖:对有立功表现的员工进行的一种正式下文形式的表扬,同时可酌情给予现金奖励。 记功:对公司有特别贡献的员工进行的

个税申报中奖金单独计税和全部并入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根据财税〔2024〕16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在2024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自2024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年终奖单独计税方法到2024年12月31日到期,2024年不可再选择单独计税方法,必须并入当年综合所得缴纳个税。

目前企业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缴纳个税可以选择两种计税方法,即单独计税和合并综合所得计税。

年终奖采用单独计税方法是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需注意的是(一)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也就是说如果2024年1月份发放2024年度年终奖已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申报个税,那么2024年度则不能再使用该方法。

(二)纳税人应当按照工资发放期进行税款的计算,在税法规定的税款申报期内进行税款的申报,个人所得税申报时所涉及到的是工资发放期、税款所属期和税款申报期,与工资所属期无关。工资发放期是指工资实际发放的日期,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工资实际发放的日期所属的月份即为税款所属期,税款所属期下月的征期为该所属期税款对应的申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星空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2024-2024全国献血奖多久发放

2024年10月份。无偿献血奖项是每2年为一周期由各地市血站统一申报,2024年无偿献血奖章通常是2024年10月份以后发放,申报的2024至2024年度的奖项,由申报国家卫健委审批,完成程序需要一定时间。无偿献血奖项分为:“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献血促进奖”、“无偿献血先进省奖”。第三条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分为金、银、铜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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