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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实际下月发放,但做了当月发放,请问如何做修改的账务处理?

时间:2023-01-25 13:52:33来源:网络作者:维度经济网

请教当月计提工资下月发放,帐务处理和所得税申报

可以当月账上计提工资,下月申报纳税。

1、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工资

销售费用-工资

制造费用-工资

其他应收款-个人应负担的社保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下月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现金

3、缴纳个税

借: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现金

扩展资料: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支付职工福利费、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时。

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或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以自产产品作为职工薪酬发放给职工时,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同时结转相关成本,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企业支付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所发生的租金,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付职工薪酬

应发工资当月没有计提,下月直接发放,怎么做账?

当月没有计提,在次月直接发放工资。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代扣税金的,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有社保扣款的,贷往来科目,与支付社保时使用相同的科目。 月末按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金额,按不同支付对象: 借生产成本 借制造费用 借管理费用科目,贷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发上月工资与计提下月应付工资时金额不符怎么做账?

发上月工资与计提下月应付工资时金额不符怎么做帐? 发上月工资就按上月计提的金额发放就可以。计提下月应付工资时,不一定与上月计提工资或者是发放工资金额一致。这个没有说必须是一致的事情。 实际计提多少就应该计提多少。这个不一定非得要相等的。然后计提下月工资之后再按照计提的工资下个月按时的发放就可以。有时候员工的出勤情况或者是他的社保扣款情况不同,那么计提的金额也许会不一样的,所以这个是根据实际情况操作就可以。没有必要非得一样。 有时候员工的应发工资金额也许有变动,所以他具体的工资金额也要有所变动,所以这个没有必要必须得一致。 具体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或其他相关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

本月计提工资下月发放,如何做账务处理

一般计提的时候 借:管理费用(或者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等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发放的时候就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上个月计提工资计提少了,这个月发放上月工资,关于工资那块账务怎么处理?

一起补上就可以啊,计提本来就是估计,借管理费用贷应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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