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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候是否可以扣除?

时间:2023-01-31 09:11:09来源:网络作者:维度经济网

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契税要扣除吗?

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契税是不可以扣除的,因为契税征收的范围就包括了土地在内。。。

契税在土地增值税中是否能作为扣除项目

如果是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契税,应作为购买时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购买价格作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成本。 如果是取得旧房时缴纳的契税,不可以作为扣除,因为旧房是按评估价扣除的。

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已缴纳的契税可否扣除

在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下,交纳的有关税费里。 可以扣除。

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买土地支付的契税可以在土地成本里扣除吗?

支付的契税可以扣除,并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中! 如果是卖房过程中发生的契税,那就要计入房地产企业管理费用中了

已缴纳的契税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可否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第五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契税,应视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文件星空条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条例》第六条第(一)、(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对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实行核定征收。“根据上述规定,单位转让旧房,首先要取得评估价格,评估价格中应当包括了购置旧房时缴纳的契税的,因此不应再予以扣除,如果不能取得评估价格,则按财税[2006]21号文件星空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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