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分支机构税务注销后15日内,总机构应将分支机构注销情况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等该分公司注销完成后完成总分机构信息变更和汇总备案变更即可。
如果该分支机构注销后还有其他分支机构,建议先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总、分支机构信息变更】删除注销的分支机构,再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删除注销的分支机构;如果该分支机构注销后无其他分支机构,建议先通过【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删除注销的分支机构,再通过【总、分支机构信息变更】删除注销的分支机构,同时修改“总分机构类型”。
湖南省,简称“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长沙,界于北纬24°38′~30°08′,东经108°47′~114°15′之间,东临江西,西接重庆、贵州,南毗广东、广西,北连湖北,总面积21.18万平方千米。湖南地处云贵高原向江南丘陵和南岭山脉向江汉平原过渡的地带,地势呈三面环山、朝北开口的马蹄形地貌,由平原、盆地、丘陵地、山地、河湖构成,地跨长江、珠江两大水系,属亚热带季风气候。
请您参考这个步骤操作:
第一步:请您先点击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总分支机构信息变更】,在该模块查询是否需要新增分支机构信息。如果未带出该家分支机构,请先完成新增(如已经有了不用再操作)。
星空步:请您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模块完成企业所得税总分机构汇总备案。
企业所得税总分机构备案时间
企业所得税总分机构备案时间截止为次年的5月31日,举例说明如下:
截止日期是2024年5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因此,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在2024年5月31日前均可申报,具体请以各省市税务局要求为准,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税务局,因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系统每年都会有一定的变化,所以一般申报时间为1月-5月.2024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截止日期:企业所得税是可以更正申报的.按照相关规定可可得:纳税人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后,在汇缴期内税务机关检查之前自行检查发现申报不实的,可以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税务机关主动申报纠正错误,税务机关据此调整其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及应补、应退税额.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在哪里操作?
第一步:请您先点击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总分支机构信息变更】,在该模块查询是否需要新增分支机构信息.如果未带出该家分支机构,请先完成新增(如已经有了不用再操作).
星空步:请您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模块完成企业所得税总分机构汇总备案.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以下简称《公告》),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均应按照本公告星空十二条要求在税务局做好信息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