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12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3)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4)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银行存款 500
(5) 借:销售费用——广告费
贷:银行存款
(6)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7)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8)甲产品:200*1 000=200 000元
乙产品:300*550=165 0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甲产品
贷:库存商品——乙产品
(9)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10)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11)借:主营业务收入
借:营业外收入
贷:营业外支出
贷:财务费用
贷:销售费用
贷:主营业务成本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所得税费用
贷:本年利润
(12)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3) 借: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贷:应付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14)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分配顺序:
利润分配的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一般应按照下列内容、顺序和金额进行分配:
1、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在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的前提下,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利润分配
把所有的会计科目分成资产类和负债类。凡是资产类的增加,就计在借方,凡是资产类的减少,就计在贷方;凡是负债类的增加就计在贷方,凡是负债类的减少,就计在借方。会计分录做时要遵循的原则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你已经知道了,所以分录的另一半就不用我说了。
把所有的会计科目分成“资金占用和支出类”和“资金来源和收入类”,前者增加计借方,减少计贷方;后者减少计借方,增加计贷方。
借:应收账款——M公司282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甲产品2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额)40800
银行存款1500
(2)借:银行存款7020
贷:其他业务收入——包装物6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0
(3)借:营业外支出15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15000
(4)借:财务费用1500
贷:银行存款1500
(5)借:销售费用12000
贷:银行存款12000
(6)借:营业外支出15000
贷:银行存款15000
(7)借:银行存款8000
贷:营业外收入8000
(8)借:主营业务成本——甲产品160000
其他业务成本——包装物4680
贷:库存商品——甲产品160000
周转材料——包装物4680
(9)借:营业税金及附加2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50000
(10)借:所得税费用1045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0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