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分以下两种情况:
凭票抵扣----一般情况下,购进方的进项税由销售方的销项税对应构成。故进项税额在正常情况下是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计算抵扣----特殊情况下,自行计算进项税的两种情况:
(1)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收购农产品的买价,包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农产品中收购烟叶的进项税抵扣公式比较特殊:
烟叶收购金额=烟叶收购价款×(1+10%)
烟叶税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税率(20%)
准予抵扣进项税=(烟叶收购金额+烟叶税应纳税额)×扣除率(13%)
(2)运输费用。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①计算基数----这里所称的准予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是指在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物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费、建设基金,但不包括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②发票种类----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种类。不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国际货物运输发票和货运定额发票。
不得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的三类处理
第一类,购入时不予抵扣——直接计入购货的成本
星空类,已抵扣后改变用途、发生损失、出口不得免抵退税额——做进项税转出处理(此类转出又分为三种情况)
第三类,平销返利的返还收入——冲减进项税额
具体分析:
第一类,购入时不予抵扣——直接计入购货的成本
星空类,已抵扣后改变用途、发生损失、出口不得免抵退税额——做进项税转出处理。
进项税额转出有常见的三种转出方法,即:
直接计算转出法;
还原计算转出法;
比例计算转出法。
第三类,平销返利的返还收入——冲减进项税额
凡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征收营业税。
凡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取得的返还收入采取冲减进项税的方法: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即便缴纳增值税,也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交税金审计
税务核定征收计算公式: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销售收入*应税所得率*适用税率
一、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纳税所得率征收两种办法:
(1)定额征收:直接核定所得税额;
(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按照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所得税。
二、《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三、《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
纳税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采用下列一种或者几种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
1.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2.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九游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4.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税务机关核定征收税款要遵循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例如对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税款的,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即业户自报、典型调查、定额核定、下达定额。
为加强和规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
一、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确定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不得违规扩大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严禁按照行业或者企业规模大小,“一刀切”地搞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二、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根据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行业特点,综合考虑企业的地理位置、经营规模、收入水平、利润水平等因素,分类逐户核定应纳所得税额或者应税所得率,保证同一区域内规模相当的同类或者类似企业的所得税税负基本相当。
三、做好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服务工作。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工作部署与安排要考虑方便纳税人,符合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办结鉴定和认定工作。
四、推进纳税人建账建制工作。税务机关应积极督促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建账建制,改善经营管理,引导纳税人向查账征收方式过渡。对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纳税人,要及时调整征收方式,实行查账征收。
五、加强对核定征收方式纳税人的检查工作。对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方式的纳税人,要加大检查力度,将汇算清缴的审核检查和日常征管检查结合起来,合理确定年度稽查面,防止纳税人有意通过核定征收方式降低税负。
六、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密切配合。要联合开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工作,共同确定分行业的应税所得率,共同协商确定分户的应纳所得税额,做到分属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管辖,生产经营地点、经营规模、经营范围基本相同的纳税人,核定的应纳所得税额和应税所得率基本一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核定征收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
税收筹划,合理避税方案 头像!
公司税务筹划方案应该怎么去做?税务筹划解释起来其实也不是什么难事,简单来说就是企业根据当下税收政策的导向,对自己的经营情况,生产情况或者其他投资、理财活动进行筹划,尽最大可能为企业创造利益。说的稍微直白点税务筹划就是企业本身投入确定的前提下降低税务成本,提高本身收益。
就现在各个企业家的来看,对于税务筹划还是很有兴趣,
但是呢,作为企业家的他们也是不愿意承担风险的,他们需要的不是随随便便的财税方案,
而是一套合理可行没有风险且可以将企业利益最大化的税务筹划方案。
但是,行业企业各不相同,要想做好一份真正有效的税务筹划谈何容易。
现在做税务筹划一般就两个方向:
一个是事前规划,另一个就是现有税务项目的优化。
其实这两点都是比较简单的,第一点就是让企业在事物即将发生之前,通过各种情况的分析,对于企业即将产生的税款进行规划,剔除多余的部分。
现有项目的项目的税务优化就更简单了,就是让企业通过对公司现状的分析,查看之间是否有拥有而未使用的税务优惠或者说有没有重复纳税!
除了上面说到的两个方面,还可以利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做好税务筹划
国一些经济开发区当地政府为了拉动经济
入驻当地企业可享受当地税收优惠政策的财政奖励。
A高额返税,先征后返,以奖励的形式达到节税的目的
对接税收洼地政策,返还地方留存高达90%;
增值税返税比例高达:75%-90%;
企业所得税返税比例高达:75%-90%;
个人所得税返税比例高达:75%-90%;
B分散经营,注册个人独资企业
不交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低至:0.5%-2.1%;
综合税负低至:0.5%-3.16%。
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不仅给企业提供良好的税收条件,而且为企业创造了税收筹划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