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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开的发票去年已经入账,今年汇算清缴前做的发票认证,请问这种发票需要在账上或是申报表中做处理吗?

时间:2024-01-17 13:52:55来源:网络作者:维度经济网

汇算清缴前取得去年的发票怎么入账

法律分析:不可以入账的。 去年的发票必须在汇算清缴前取得,去年12月的发票在今天5.31号之前可以使用计入去年的账中。税前扣除凭证是企业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企业支出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凭相关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相应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星空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跨年度的费用发票可以入账吗

可以入账,跨年度发票入账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 跨年发票需要入账的当年已经做了汇算清缴工作,企业需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2、跨年发票需要入账的当年还未做汇算清缴工作,只要汇算清缴之前取得跨年发票就允许所得税税前扣除,不用做专项申报。
3、跨年发票计入了当年费用,不允许所得税税前扣除,需要在入账当年的汇算清缴中做纳税调增。
会计处理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去年取得的发票,只能计入去年的费用,不能列支到今年的费用当中。如果是今年才发现去年未入账的发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可作为前期差错处理,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核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四条 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上年取得的费用发票已经在上年入账,本年汇算清缴期内还能换吗?

对于上年已经取得的费用发票,在上年已入账的情况下,应该遵循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原则,即使在汇算清缴期间,也不可以用另开的发票直接替换。 至于开票方的发票处理程序,与接受票据的一方无关。

汇算清缴前取得去年的发票怎么入账

汇算清缴前取得去年的发票怎么入账呢?具体方法请见下文。

1、补记去年费用:
根据发票金额,补记去年费用,将补记金额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入账方法如下。

2、冲销去年的所得税费用:
由于补记去年费用,需冲销去年多记的所得税费用,将多记的金额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和应交税费科目,入账方法如下。

3、结转以前年度损益:
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全部结转,直接结转至未分配利润科目,入账方法如下。

为什么说在汇算清缴前开了发票就可以那

说在汇算清缴前开了发票就可以那是因为发票可以跨年开具。 跨年发票需要入账的当年还未做汇算清缴工作,只要汇算清缴之前取得跨年发票就允许所得税税前扣除,不用做专项申报。 跨年发票计入了当年费用,不允许所得税税前扣除,需要在入账当年的汇算清缴中做纳税调增。 政策依据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六、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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