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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不超过五百元的,个人开收据给公司是可以入账的吗?

时间:2024-11-07 13:52:26来源:网络作者:维度经济网

个人的收据可以入账吗

个别单位财务人员认为,除发票外任何发票都是白条,不能作为合法财务凭证入账。其实,收据和我们日常说的白条不能画等号,收据也是收据,有种类。关于能否入账,请看收据的种类和使用范围。发票可分为内部发票和外部发票。外部发票分为税务部门监督、财政部门监督、部队发票三种。内部收据是公司内部的自制收据,用于公司内部发生的业务,如材料内部调整、收取员工押金、退还多馀的出差借款等,此时的内部自制收据是合法的收据,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入账。单位单位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收款款后无需纳税的,收款人可以发行税务部门监督的收据,收到部下公司返还的借款,收到借款后无纳税义务,可以向部下公司发行税务局监督的收据。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以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如防疫站收取防疫费,环保局收取环保费等等,都可以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费收据作为合法的费用凭据。单位与部队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按照规定不需纳税的,可以使用部队监制的收据,这种收据也是合法的凭据,可以入账。除了上述几种收据外,公司和个人在收款时使用的其他自制收据,日常所说的白条不能作为证明书收款。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第五条

每天给同一个人都支付不超过500元的零星支出,是不是可以都写收据入账不用开票?

可以,只要有符合条件的收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8号)对企业税前扣除凭证进行了规范,其中提到:企业向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支付的款项,可以凭个人开具的收款凭证及企业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一般500元左右。
对固定业户按月适用起征点,自然人按次适用起征点。所以,自然人提供服务、销售货物或者无形资产,每次超过500元就不适用凭收据入账了。
九游资料
税前扣除项目主要包括:
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税金:指销售税金及附加
(1)六税一费:已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出口关税及教育费附加;
(2)增值税为价外税,不包含在计税中,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不得扣除。
(3)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中扣除的,不再作为销售税金单独扣除。
2.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提示: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①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②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小规模纳税人支付个人5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的收据可以作费用吗?

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人之间发生合理零星交易500元以下的,可以由个人打收条作为费用支出入账。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 代 开 的 发 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 开 的发 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

没有发票,只有收据,能不能入账?

没有发票,只有收据大部分可以入账,具体情况包含以下2种:
1、如果是内帐,没有发票,只有收据可以入帐;
2、如果是外帐的话,没有发票,只有收据不可以入账。外帐一定要取得正规的发票才行。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第七条 纸质税收票证的基本联次包括收据联、存根联、报查联。收据联交纳税人作完税凭证;存根联由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留存;报查联由税务机关做会计凭证或备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税收票证管理情况,确定除收据联以外的税收票证启用联次。
第六条 税收票证的基本要素包括:税收票证号码、征收单位名称、开具日期、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税种(费、基金、罚没款)、金额、所属时期等。
第十条 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代售人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税款以及代售印花税票过程中应当做好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其职责包括:
(一)妥善保管从税务机关领取的税收票证,并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建立、报送和保管税收票证账簿及有关资料;
(二)为纳税人开具并交付税收票证;
(三)按时解缴税款、结报缴销税收票证;
(四)其他税收票证管理工作。

500元以下的劳务费可以不开发票吗

500元以下的劳务费可以不开发票。
不过5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仅限于支付给个人的支出,支付给单位的必须取得正式发票才可以税前扣除;对于固定业务按月适用起征点,自然人按次适用起征点。
自然人提供服务、销售货物或者无形资产,每次超过500元不适用凭收据入账。
发票是记录经济活动内容的载体,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征收税款的重要依据;具有合法性、真实性、统一性、及时性等特征,是最基本的会计原始凭证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
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第七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第八条 印制发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设备、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印制发票的需要;
(三)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
税务机关应当以招标方式确定印制发票的企业,并发给发票准印证。
第十条 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禁止伪造发票监制章。
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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