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出台《“聚力人才招引 助力产业强区”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对在2023年9月30日(含)前购买富阳区普通新建商品住房的,在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标准给予补助。
《意见》提到,已落户杭州的户籍家庭或在杭州有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的非杭州户籍家庭,可在富阳区购买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符合条件的杭州户籍家庭在富阳区购买星空套住房不受落户满五年的限制。各类家庭在限购区内限购的住房总套数不变。
与在富企事业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职工,可提出F4类人才认定申请,经认定后,在富阳区可参照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优先购房政策。
除了契税补贴,在富阳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非富阳籍购房人,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按照“一房一车”原则,在五年内享受有关交通补贴政策。
在促进人才集聚方面,《意见》提出,根据企业职工实际情况需要集体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鼓励富阳区房地产项目在备案价打折优惠后的价格基础上,对集体购买5套及以上的,再给予下浮2%优惠;对集体购买10套及以上的,优惠下浮3%。
对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来富创新创业的项目(企业),给予最高1亿元综合资助。对以富阳区申报入选国家(省、市)级各类人才计划或认定为A、B、C类人才的,给予最高550万元安家补助和最高800万元购(租)房补贴。
支持青年人才参与各类人才计划评选,落实应届毕业生最高2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毕业5年内往届毕业生最高5.4万元工作补贴,评定为市区两级人才的给予相应购(租)房补贴。
对培育出省级以上技能人才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区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最高30万元建室补助。支持企业引进技能人才,鼓励支持技能人才提升等级水平和参与比赛评选,并给予相应奖励。
深入推进新九游富阳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完善产业工人职业发展、权益保障等工作体系,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向产业工人的倾斜力度。深化“新富阳人”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住房安居等22条政策。
深入实施“5110”计划,对符合富阳区“5110”计划条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创业项目,经评审通过后可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项目资助、1000万元银行贷款的贴息和1000平方米的免租用房(房租补贴)。对符合条件来我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创业资助、创业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
对区内企业新引进A、B、C类人才或人才申报入选国家(省、市)级各类人才计划的,给予企业最高100万元引才奖励。对企业引进学历、职称、技能人才的,给予企业最高5万元/人引才奖励。
此外,富阳对市级以上孵化器内的孵化企业给予最高300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15元的房租补助。对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企业租用自用研发和生产用房的,按照人均不超过20平方米,给予实付租金的100%补贴;对购置自用研发和生产用房给予实付金额的10%补贴,同一企业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40、50一年补贴标准:
1、社区就业补贴标准,4050失业人员享受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补贴;4050人员按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的50%领取医疗保险补贴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给予农村劳动力工伤保险补贴;
2、用人单位招用补贴标准,招用4050人员的单位可获得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补贴;招用随军家属的单位可获得养老、失业、工伤和医疗保险补贴;招用农村劳动力的单位可获得工伤保险补贴;
3、灵活就业补贴标准,按灵活就业人员现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累计不超过1年的养老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应缴额度50%的补贴;
4、社区就业服务补贴标准,4050人员从事社区岗位就业的,按每人每月15元标准给予补贴;对各区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保管本市户籍失业人员档案,按每份每年1元标准给予补贴;
5、职业介绍补贴标准,介绍4050失业人员就业的,补贴100元;介绍特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的,补贴150元;介绍农村劳动力就业的,补贴80元;村劳动保障工作站或村委会介绍本村农村劳动力就业的,补贴100元;
6、岗位补贴标准;被企业录取的4050人员每人每月可领取80元补贴;
7、退出失业登记补贴标准,因就业原因,在信息系统内为失业人员办理退出失业登记的,每个补贴10元;
8、人力资源市场专场招聘会补贴标准,对全市性含市、区联动的专场招聘会,每场补贴20000元;各区、县级市含区、街联动等分市场组织的专场招聘会,每场补贴50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