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已对全国客户开放使用。网页链接
(以下流程仅供参考)查询步骤:
(1)注册;
(2)开通银联在线支付功能(目前在线查询是不收费的,此步骤的目的是对持卡人进行身份验证,支持哪家银行的储蓄卡或信用卡在页面上有提示,招行仅支持信用卡);
(3)查询:查询到后,可以下载到桌面上,是PDF的形式,只要电脑连接了打印机,即可打印,而且上面有中国人民银行的水印。
2、为满足广大客户对于便捷查询个人征信报告的需求,我行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合作推出通过网上银行专业版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全行客户都可以查询(查询的卡片必须是通过柜台关联到专业版的,且通过专业版打印出来的是没有盖章的)。
菜单路径:专业版-一卡通-账户管理-个人信用报告查询
目前仅开放专业版7.0以上版本,旧版本客户可升级客户端进行查询。
注: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根据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要求,是需要申请个人电子证书才能查询,如客户是扫码登录的专业版,场景分为两种:一种是有证书,一种是无证书,只有有证书的才能查询,如没有,需请客户先申请一个数字证书,开通个人信用报告查询协议,之后通过扫码登录才能查询。
3、 我行部分分行有提供征信查询机服务,如需前往查询,请提前致电客服热线查询各服务点具体信息。
(应答时间:2024年12月1日,最新业务变动请以招行官网公布为准)
个人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可以通过两个途径。
一是向商业银行申请信用卡或贷款时,银行会向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个人将自己的信用报告拿来看。
二是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在各地的征信管理部门查询。
除本人外,只有商业银行在办理贷款、信用卡等业务和进行贷后管理时才能直接查看用户的信用报告,而且商业银行还必须事先得到用户的书面授权。
扩展资料: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征信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报告上一年度开展征信业务的情况。
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告经营个人征信业务和企业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名单,并及时更新。
第十二条
征信机构解散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向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下列方式处理信息数据库:
(一)与其他征信机构约定并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同意,转让给其他征信机构;
(二)不能依照前项规定转让的,移交给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征信机构;
(三)不能依照前两项规定转让、移交的,在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解散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还应当在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并将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交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注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