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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辅助张必须要有研发费用明细账。
每个公司都规定研发费用明细账,研发费的项目归集在此帐页里,记住辅助账的数据与申报材料的金额应该保持一致。
企业研发费用包括:
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雏鹰企业的申请条件是:
1.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法人,符合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导向要求。
2.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15年3月11日-2024年3月10日之间,具有良好的成长性,且申报时企业上年度销售额在5000万元(含)以下。
3.企业上年度职工数不少于10人,且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
4.企业研发经费单独建帐,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50万元,上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上年度销售收入小于3,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上年度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5.企业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至少一项Ⅱ类及以上知识产权),且企业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支持作用。
6.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
法律依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如下:
(一)企业申请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星空报告等相关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1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3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二)专家评审
认定机构应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三)审查认定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较强的创新能力,技术新、模式新的初创企业,注册时间1年以上5年以下,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万元。天津雏鹰计划是天津高新区为鼓励和支持具有创新能力的初创型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而设立的培育计划。雏鹰计划满足以上条件即可报名参加。
天津市雏鹰计划符合的好申请。具体如下:
一、申报好处
1、天津市:支持“雏鹰”企业融资发展,给予一次性市财政资金5万元奖励
2、西青区:5万元
3、宝坻区:按照天津市奖励标准的1:1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4、中新生态城: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二、重点支持领域重点支持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九游、节能环保、精细九游、高技术服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以及包括现代金融、国际航运等在内的现代服务产业领域。
三、申报条件
1、天津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时间1年(含)以上5年(含)以内(按截至申报当年1月1日计算,以下同)
2、企业在申报当年及上一年(2024年)未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企业上一年(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万元(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