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率如下: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不超过20000元 20 0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级数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 20 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预扣预缴税额的计算
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余额便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以上面为例计算如下:
预扣预缴税额=(3000-800)*0.2=440。所以当月到手工资就是2560元。
注:
1.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800元;
2.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3.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一、劳务报酬所得
(一)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不同,劳务报酬所得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是个人独立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例如个人独立从事设计、翻译、表演等劳务取得的报酬。
(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收入,应按照“生产经营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二、按次预扣预缴
(一)对于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根据“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计算缴纳。
(二)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1. 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
每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800
2. 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
每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1-20%)
(三)预扣预缴个税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2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61号)
三、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一)综合所得: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全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以下简称“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二)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年度已预缴税额
(三)2024年1月1日后,居民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
四、佣金收入特殊规定
(一)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二)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24〕164号)